中年男为进厂务工盗用弟弟信息办身份证
□通讯员 田晓剑 刘璇
本报惠民讯 4月5日,惠民县胡集派出所按照公安局治安大队户政部门部署,严厉查处一起骗领身份证案件,对违法行为人张甲处以行政罚款500元。
4月5日下午,辖区张甲到派出所办理二代证,户籍民警经网上查询,发现“张甲”在2010年已经办理过新身份证,咨询张甲是否补办。张甲看了“自己“的身份证信息后却声称暂不办理,随即便离开了户籍室。细心的户籍民警捕捉到了张甲的一丝恐慌,遂将张甲的身份证信息仔细比对,发现网上“张甲”的身份证照片与自称是“张甲”的本人相貌相差很大,其身份证照片却与辖区名叫张一的群众及其相似。
经过比对核实,户籍民警怀疑张甲很有可能骗领张一的身份证,遂立案调查。
4月6日,通过内查外调发现张甲与张一为兄弟关系。2010年,张甲欲前往滨州魏桥纺织打工,却因年满40周岁超过务工招录年龄限制被拒,便通过弟弟张一的身份证信息办理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张一的身份证信息进厂务工。新《居民身份证法》颁布以来,张甲得知2013年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停止使用,前往派出所欲为自己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导致其冒充弟弟张一办证进厂的“小聪明”漏出马脚,被民警一眼识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警方对张甲处以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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