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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还债男子诈骗62万元皮棉

鲁北晚报 2012-01-30 16:48 大字

□本报记者 温庆磊 

通 讯 员 田晓剑 

本报讯  邹平县30岁的男子李某由于不能偿还债务,索性诈骗62万元的皮棉用来抵债,后来消失得无影无踪。惠民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往返惠民、邹平等地,侦查破获了这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1月20日,警方将涉嫌诈骗62万元的犯罪嫌疑人李某依法刑事拘留。

1月3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冒充邹平县A纺织公司业务员,经人介绍购买惠民县B棉业公司的皮棉,李某看货后,商定价格17500元/吨,并约定皮棉运至邹平县B有限公司后即付款。1月4日下午,李某将价值62万余元的皮棉(共35.54吨)从惠民县B棉业有限公司运至邹平县A纺织公司,并验收入库,李某让B公司工作人员次日再来领取货款,并写了收到条。

1月5日上午,B公司工作人员约李某去邹平县A纺织有限公司支取皮棉款,李某的手机关机不知去向。B公司工作人员再到邹平县A纺织有限公司询问,被告知李某原先欠A纺织公司41万元。现李某已将B公司皮棉款抵偿了其先前所欠三利纺织公司的债务,并逃匿。

接到报警后,惠民县公安局对此案进行调查。经侦民警查找了多个李某可能逃亡的场所寻找线索。经初步调查,办案民警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手机关机根本无法联系。由此经侦民警认为,这应该是一起合同诈骗案件。为尽快破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经侦大队立即组成专案组全面实施侦破。专案组民警赶赴惠民、邹平查证,查明犯罪嫌疑人所留的住址是租赁的房屋。一时间,所有的办案线索似乎全部中断。

面对出现的困境,专案组再次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办案民警立即转变思路,对犯罪嫌疑人可能途经的重点场所展开调查,同时在警方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对犯罪嫌疑人遗留的痕迹进行细致的检验。通过工作,犯罪嫌疑人的真面目很快便显露出来。

据此,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了对李某的抓捕行动。狡猾的李某作案后,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住所不固定,这给抓捕带来了很大困难。民警往返于李某可能出现的地点,最终发现了李某在邹平县的踪迹,经过寻踪觅迹,在此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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