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公安局查获一起非法采挖古树案,森林公安局查获一起非法采挖古树案
□记者 杨洪涛 通讯员 邹宝安报道
本报讯11月14日晚,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边临镇、徽王庄镇部分村庄非法采挖古树。该局执法人员迅速出动,在边临镇小王庄附近将刘某、李某等人及采挖的古树查获。经查,刘某、李某等人均为滨州市惠民县人,在未办理采集手续的情况下进行私自采挖移植运输古树,当场查获国槐30株、杜树1株,总价值4万余元。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古树在城市绿化行业受宠,市场价格不断攀升。不法分子在各地非法采挖、移植、运输大树古树。采挖、移植大树,不仅造成原生地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景观的破坏,也违背了树木生长的自然规律,改变了树木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加上移植过程中强度修枝、切冠,养护不当,移植成活率低,不利于树木生长,对森林资源保护和城乡绿化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该局执法人员介绍,刘某等人在未办理《木材采伐证》、《木材运输证》、《检疫证》的情况下非法采挖移植运输古树,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对刘某、李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该局执法人员还按照有关规定将查获的古树移植到了指定地点。
入冬以来,县森林公安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打击滥采乱挖大树古树行为,对未经批准随意采挖或破坏古树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真正从源头上制止滥采乱挖大树古树不法行为,堵塞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大树古树的运输渠道,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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