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便宜买了辆赃车 赔了钱又坐监
记者拍案:
贪小便宜吃大亏啊!好好的居家过日子,千万不要投机取巧触犯法律。现在回头还来得及,不要在被一时的利益伤害到整个家庭的前程!
惠民县辛店镇的李某因囊中羞涩,贪图便宜购买了一辆被盗抢电动车。8月10日,被警方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刑事拘留。
现年40多岁的李某系辛店镇村民。近年以来,当其发现本村其他村民都添置了崭新的电动车上下班或者赶集、干活时,很是羡慕。无奈家中经济条件欠佳,囊中羞涩,无钱购买新车。不久,他竟打起了买赃车的主意。
2010年9月,其打听到郭某有一辆偷来的九成新电动车要卖,就找到了郭某,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以400余元的价格将一辆价值1800余元的九成新电动车买下,骑回家中,确实潇洒了一阵子。然而好景不长,随着系列盗窃电动车案件的破获,盗窃犯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李某购买赃车的罪行也暴露了出来,很快被绳之以法。
目前,身处看守所的李某心里很不是滋味。想想家中的父母、儿女,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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