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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53.8万老人按月领取养老金

鲁北晚报 2011-06-29 19:57 大字

□图为60岁以上城乡老人喜领养老金。闫风珍摄

□本报记者 纪方方 实习生 刘梦超

通 讯 员 李元新 刘利民 傅爱霞  

本报讯 6月28日上午,滨州市举行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养老金发放仪式,自即日起,阳信、无棣、沾化、北海新区将有18.1万农村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和全市各县区近2万城镇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按月领到政府基础养老金。至此,滨州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全覆盖。全市166万余名适龄人员将全部纳入保障范围,53.8万名60岁以上人员将享受到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

据了解,2009年滨州市滨城区(含高新区和经济开发区)启动了国家首批新农保试点,2010年惠民县和博兴县分别启动了国家第二批新农保试点和省新农保试点,在三县区试点人口覆盖范围占全市46%的基础上,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决定7月1日实现滨州市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其中,5月份邹平县已全面实施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滨州市新农保适合参保人员为160.2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人员为51.7万人,16-59周岁人员为108.5万人。城镇居民应参保人员为6.3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人员为2.1万人,16-59周岁人员为4.2万人。

建立新农保制度是解决农民老有所养、老有所靠问题的重大举措,是推进和谐滨州建设的迫切需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在政府财政相对困难的情况下,年初财政预算安排新农保试点专项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项目和其他开支项目,市及各县区都动用了预算预备金,共筹集资金3.7亿元用于7—12月政府基础养老金补贴和缴费补贴,来办好新农保这件大事。

建立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开创性的重大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标志着滨州市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制度都建立起来了,朝着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目标前进了一大步,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的重大进展。有了这两项新制度,几千年来中国人“老有所养”的愿望,在可预见的未来几年里就能初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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