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俩月的拖拉机竟过保修期
□消费110
□本报记者 郭笑
通讯员 洪畔建玲春刚
本报讯 惠民县的关先生于去年10月5日在惠民某农机公司购买了一辆拖拉机,在使用不到2个月后,机器后边的升降油顶就出现漏油现象,于是关先生就到当地的“三包”服务站修理,可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检查信息后表示,该车已出保修期,由此拒绝为关先生的拖拉机进行“三包”服务。机器才买两个月,发票上也明明写着2010年10月5日,为什么就过了保修期了呢?
关先生到惠民县消协投诉,了解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即与厂家取得联系,把此车的产品编号、拖拉机编号、型号向厂家做了介绍,经查知,其实该车已于2009年10月9日就由潍坊一农机公司销售给了滨城区的一名客户。按此信息拖拉机显然已过了保修期。鉴于这种情况,关先生表示不想追究自己买到二手车的前因后果,只希望消协帮忙,让农机公司按他购买的时间为其实行"三包"服务。随后,消协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农机公司承担此辆拖拉机在“三包”服务期内的所有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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