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下乡”还是“假电下乡”
□本报记者 郭 笑
通 讯 员 许惠卿 张玉坤
本报讯 政府组织家电下乡活动,引导企业生产经营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的家电产品,是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然而有的不法销售商却打着“家电下乡”的幌子,干起了不法勾当。近日,惠民县工商机关就查处了一起家电下乡案件。
惠民县工商局近日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惠民县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下乡家电涉嫌虚假宣传。工商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调查后认定,该当事人库存的某品牌家电下乡冰箱的“中国能效标志”和冰箱使用说明书更换后,对标志和说明书所标耗电量,做出了小于其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和该公司官方网站产品介绍中所标耗电量的表述,并将更换后的“中国能效标志”张贴于冰箱的显著位置。该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了经营虚假宣传冰箱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消除影响、罚款上缴国库的行政处罚决定。
惠民县工商局提醒消费者:有部分未取得定点销售的商家、非“家电下乡”指定销售网点冒充“家电下乡”活动的商家,会在非“家电下乡”商品上放置“家电下乡”的宣传牌,诱导农民朋友购买不属于“家电下乡”的产品,在购买下乡家电时,一定要“验明正身”后再付款,注意查看该产品是否存在夸大宣传。
选购时注意观察家电下乡产品是否附有与产品惟一对应的“家电下乡产品标识卡”,是否粘贴在产品说明书封面的指定位置,查看要购买的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价格是否超过该产品的中标最高限价,同时切记索要正规发票、凭证,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时,因证据不足,难以索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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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惠民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