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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国税局淄角分局 着力解决三大执法风险问题

鲁北晚报 2010-08-26 18:26 大字

□通讯员 石涛   

本报惠民讯 惠民县国税局领导在全县国税系统转变工作作风会议、局长办公会、业务例会上反复强调部署防范税收执法风险工作。会后,淄角分局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分析执法风险可能产生的原因及风险点,着力解决四大执法风险问题。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

随着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纳税人维权意识不断觉醒,税务机关及其执法人员面临的税收执法风险增多、税收任务形势严峻。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要进一步提高对税收执法风险的认识。要认识到税收执法风险是税收执法过程中潜在的、因为执法主体的作为和不作为可能使税收管理职能失效以及这种作为和不作为可能对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本身造成伤害的各种危险因素的集合。稍有不慎,税务干部就要承担相应的执法风险。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税收执法工作法治化、规范化进程不断加快,税收执法岗责体系愈来愈明晰,岗位职责愈来愈细化和明确,税收执法人员在依法行使税收管理权中执法风险也相对加大。因此,基层税收执法人员要在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努力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确保执法安全性。

二、深入分析、抓住重点

淄角分局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分析,总结出四大执法风险问题加以研究:一是税收管理风险。主要表现为税务登记不准确、减免税划分不准确、定税程序不严格、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进项抵扣审核不严、欠税公告不及时等问题。二是税收检查风险。主要表现为:税收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引用法律法规不准确,引用的条款不明晰,定性不准确。干部执法素质风险。主要是一部分税务干部对税收政策的理解不深不透,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凭经验办事的现象;在执法程序上,往往会出现违反程序的现象,个别程序不到位,导致执法出现偏差;个别税务干部政治思想素质不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工作责任心不够强,对税收执法工作大而化之,工作不深入、不细致。

三、加大措施、防范风险

一是要强化法制观念。税务人员要加强学习,要知法、懂法,树立法制意识,强化法制观念,正确对待和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谨慎执法,克服执法行为中的侥幸和麻痹心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使自己的执法行为不偏离法律的轨迹运行。二是要转变执法方式。要改变习惯的、传统的工作思维和征收方式,屏蔽求简单而忽略程序,求快捷而忽略方式的现象,避免和减少执法过程中的拖拉和随意性。三是加强税收业务培训,提高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始终把税收业务培训放在首要位置,每周组织学习钻研税收业务,提高执法水平,为应对和防范风险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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