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行医受处罚 无视决定被起诉
时间:2010年7月7日
地点:惠民县法院
做医生不仅要有医德,还得有真本领啊,所以就需要有个证书来证明。无证行医,就是“黑”医啊!
惠民县城乙某早年在村里做过赤脚医生,但多年来一直未考取过相关方面的医疗证书,凭借往年积累的治疗头疼感冒方面的经验,在未取得医疗机构许可证的情况下,乙某在某小区附近开了一家门诊,从事诊疗服务。后经县卫生局审查,以乙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之由,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乙某停止一切诊疗活动,罚款5000元整,逾期不缴纳罚款则加处罚款。
但是,处罚决定书作出之后,乙某无视卫生局作出的处罚决定,逾期未缴纳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县卫生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处罚决定。
法院经审查,以上事实皆属实,遂裁定乙某履行处罚决定,并因逾期加处罚款13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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