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撞人怕担责任 逃了!
记者拍案:
撞了人想跑,你跑得了吗?退一步讲,你跑了,这笔债这辈子你良心上过的去吗?幸亏伤者无大碍,要不然,你得付刑事责任,说不好听的,你就是故意杀人!
6月10日下午2时15分,惠民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报警:一辆北京牌照的黑色轿车在220国道李庄以西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人受伤,轿车当场逃逸,向姜楼方向驶去。
接警后,值班民警赶往出事地点,并在沿途搜寻肇事车辆,同时迅速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一方面安排民警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另一方面安排、组织、协调派出所、交警中队警力堵截逃逸车辆。出警途中,民警并未发现肇事车辆。随后民警又折回赶往联伍方向进行查堵,经询问路人,民警获悉一辆类似肇事车辆已过联伍路口,往北逃窜。
民警随即向惠民县城方向追缉,在淄角镇遇到正在查截的淄角派出所和皂户李派出所民警,三组民警兵合一处,在淄角镇淄角街路口处将肇事车辆和犯罪嫌疑人抓获,自接警至抓获犯罪嫌疑人前后用了还不到一小时。
经审查发现,嫌疑人赵某是惠民县李庄镇人,在北京做买卖。当天赵某回家探亲,中午与朋友在李庄镇饮酒后准备驾驶车辆到惠民县城。途中赵某酒劲发作,与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相撞,后赵某怕承担责任驾车逃逸。据悉,被撞者伤无大碍。赵某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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