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超载动真格的 市交警部门处罚7家公路客运企业
□本报记者 张卫建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交警部门获悉,为深入开展公路客运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源头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2008年以来全市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违法情况进行统计,共有七家公路客运企业存在客车经常超员,且经处罚不改的违法行为。
这七家运输单位分别为:滨城区万通运输有限公司、山东滨州交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博兴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邹平县汽车出租公司、沾化县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无棣县顺达交通运输服务中心、山东省惠民县交通战备客货服务中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辖区运输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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