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如厕 竟遭人抢夺
□通讯员 田晓剑
本报惠民讯 一名26岁的年轻男子,酒后闯入女公共厕所实施抢夺。1月8日,惠民警方披露了这起抢夺案的抓捕情况。
2009年12月30日晚9时许,惠民县皂户李乡女孩小玲(化名)在一公厕如厕时,一名年轻男子突然闯入,将她的一部手机抢走。
皂户李派出所闻警而动,先期到达现场,刑警队接到报案后组织侦查员迅速赶到,一同展开调查,对案件被害人进行详细询问,发现犯罪嫌疑人是一个不到30岁的男子,作案时穿拖鞋,案发后还多次利用抢走的手机,骚扰他人。
经过调查,警方大致刻画出这名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年轻男性,中等个子,文化层次较低、暂住地或工作地在皂户李乡驻地北侧,离案发地不远。
专案组一面安排便衣对街道的公共厕所守候伏击,一面继续走访一些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
经过6天的侦查,警方很快发现,经过耐心细致的摸排,发现皂户李乡的杜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其在惠民县城一处工地务工。1月6日晚上,警方准备传唤调查时,发现他已请假回皂户李老家。
1月7日早8时,经13小时的守候伏击,终于在1月7日晚9时,将他擒获。
经审查,杜某交待,2009年12月30日晚9时许,杜某酒后窜至一公厕解手,发现女厕所只有一名女孩时,遂产生歹意,将一名女孩的手机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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