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出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本报北海讯日前,北海市委办、北海市政府办联合印发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是广西首部对党政机关联合聘请法律顾问作出系统性规定的文件。
该《办法》全面规范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聘请程序、遴选条件、工作职责、顾问报酬等方面内容。主要特点为:一是为解决重复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使用率不高等问题,在区内首次探索建立党政法律顾问团制度;二是建立法律人才信息库,动态管理,为党政机关选聘法律顾问提供参考;三是在制度设计上保障法律顾问参与所在单位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处理。具体列举明确了必须有法律顾问参与的情形、法律顾问介入的时间和出具法律意见的效力,避免将法律顾问当摆设、法律意见可用可不用的随意性,有效提升党政机关依法决策水平。
该《办法》的出台,为北海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在全面依法治市中的作用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促进该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良性有序开展,对推进新时代法治北海、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将起到积极作用。
(黄远新史富敬温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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