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开展扶贫工作监督检查,与驻村第一书记、工作人员交谈了解扶贫工作开展情况。铁山港区委巡察办带队到兴港镇督查巡察整改工作落实情况。对扶贫项目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丈量农村道路。到粟山村委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全区处级领导共约谈乡镇和区直部门为125人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70人次,共处置问题线索100条,立案68件、结案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3人采取组织措施处理……今年上半年,铁山港区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狠抓正风肃纪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扎实成效。
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持续优化政治生态
认真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坚决执行《汇报送达阅批制度》,区党委、党组书记及其他班子成员批示、阅示专项治理工作形成常态。区四家班子领导认真落实约谈制度推动责任落实,1—9月,全区处级领导共约谈乡镇和区直部门为125人次,强化主要负责人履责意识。加强全程督导34个区直单位和三镇的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民主生活会,督促相关单位主动认领本部门、本单位在脱贫攻坚工作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等问题,认真剖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落实常态监督责任,在各个节日期间,区纪委监委领导带队检查值班情况、检查公车停放等情况,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利用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腐败和作风问题。通过督查10多个单位,个别访谈70多人次,发现廉政风险问题2个,提出整改建议2条。与个别领导进行廉政谈话,督查单位10个,现场检查村级道路等扶贫项目3个,个别访谈29人,发现廉政风险2个,提出整改建议3条。给2018年度扶贫领域案发单位发出《纪检监察整改建议书》5份,要求涉案单位认真剖析存在问题原因,扎实开展整改工作,推动责任落实。
坚持与扶贫职能部门半年一例会、一月一联席会,及时收集汇总扶贫职能部门移交问题线索情况,并在联席会议上通报扶贫领域职能部门“零”移交问题线索,督促扶贫职能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扶贫政策和项目资金落实。通过领导干部任职前集体谈话会,严明纪律规矩要求,督促领导干部坚守廉洁底线。1—9月,全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立案4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7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5人次,占比64.3%,第二种形态23人次,占比32.9%,第三种形态1人次,占比1.4%,第四种形态1人次,占比1.4%。
做细执纪审查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坚持广开门路,发挥好信访举报、督查巡察、廉洁监督等平台,构建纪委监委主导、协作联动、合力收集问题线索的格局。
用好信访举报平台,优化、健全“随手拍”、联系卡、举报电话等“来信、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平台,着力开展“五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宣传月、大接访等活动,受理群众诉求。用好督查巡察平台,通过开展专项督查和常规巡察、村级巡察,区纪委领导到镇到村蹲点督导,着力发现群众反映集中、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启动2019年交叉巡察和村级巡察,授权银海区选派的干部组建成巡察组,对区扶贫开发和水库移民工作局、科技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2个区直单位开展巡察;同时授权3个区委巡察组,采取“一托四”的方式,对南康镇、营盘镇、兴港镇三个镇共12个行政村(社区)开展村级巡察。用好廉洁监督员平台,发挥他们“前哨”和“探头”作用,通过举办村级廉洁监督员培训班,提升廉洁监督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切实打通基层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1—9月,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100条,立案68件、结案2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3人采取组织措施处理。其中扶贫领域处置问题线索15条,立案13件,涉黑涉恶“保护伞”立案1件、查处1件。
深入推进专项工作
保持高压持续震慑
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北海市委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区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同部署、同推进。
进一步落实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月报制度、线索排查制度、直查直办制度、通报曝光制度、联动协同机制、联席会议制度、蹲点督导制度、“五包”工作制度、汇报送达阅批制度、台账管理制度等“6+5”项制度,使工作有章可循。着力加强联动协同,加强与司法、公检等执法部门的日常联系和沟通合作,主动联合区法院、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摸排工作,积极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截至目前,收到法院报备疑点问题4条,检察院报备疑点问题15条,公安移交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1条。坚持依靠群众,聚力“打伞破网”,开展“反腐正风·打伞破网”公开大接访暨信访举报宣传活动,接访群众33批69人(次),现场解答问题12个,受理信访问题15件。
坚持担当实干创新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积极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制订了《铁山港区纪委监委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建立上级纪委书记定期约谈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制度,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优化纪委监委机关与派驻机构的管理关系,增强派驻机构工作独立性和权威性,1—9月派驻纪检组立案5件,结案4件。同时,充分做好监察权向基层延伸的准备,调整配齐1名乡镇纪委书记、2名乡镇纪委副书记,确保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工作有效推进。
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分层次分批次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完善干部知识结构。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头围绕广西纪检干部“十自觉、十严禁”展开学习畅谈体会,组织委机关党员干部赴雷州市清端园实地开展廉政教育,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到湖南大学举办综合业务培训班,增强干部纪法兼备的履职能力。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约束,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诬告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的切身利益和良好形象,着力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与此同时,坚持宣传发力,深化开展“十个一”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灯柱电线杆广告牌、墙体标语、大篷车等方式加强宣传;通过“旁听庭审+参观基地”,在纪检监察网站设置曝光专区、以案说纪说法等形式,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对党员干部面对面进行警示教育,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全覆盖,持续扎牢不敢腐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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