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冠奇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16日裁定受理北海冠奇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奇公司)破产申请,于2019年1月29日裁定对冠奇公司进行重整,现北海冠奇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已全面接管该公司。
冠奇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之后,管理人全面开展债权审查、财产状态调查等工作,并在审计、评估、造价等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已基本查明冠奇公司各方面情况。鉴于冠奇公司目前拥有完整的生产线足以恢复生产经营,且尚有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为了最大程度实现冠奇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优选的原则,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冠奇公司的基本情况
冠奇公司原名称为北海逢时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23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为陈铭和冯绵忠;2012年6月20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500万元增至1200万元,其中陈铭出资960万元,占股份80%、冯绵忠出资240万元,占股份20%。2013年5月20日,陈铭将上述960万元股份转让给曾小青,冯绵忠将上述240万元股份转让给陈艳萍。2013年9月16日公司名称变更为冠奇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陈艳萍,住所地北海市银海区乡镇企业园沙江村南(银滩工业园内杭州路南),经营范围:筹建混凝土生产项目、混凝土制品的销售,混凝机械设备出租。
另外,冠奇公司持有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6月8日。
二、债权审查情况
经初步审查确认的债权总金额为14400429.17元。其中职工债权62715元、税收债权为0元,优先债权为0元,普通债权为14337714.17元。
三、评估报告摘要
截至发稿时评估机构尚未出具正式报告,根据评估机构提供的数据,冠奇公司破产清算状态下总资产评估值为450万元,其中,两条生产线150万元,大型汽车(车牌号码:桂E11091,车辆型号ZLJ5335THB)50万元,1200万元注册资本债权作价250万元,在此前提下,普通债权的清偿率经测算为32%。
四、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须知
(一)主体条件
有资金实力、有明确意向重整冠奇公司的法人、合伙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二)总报价不得低于500万元。
(三)报名期限和方式
1.2019年5月1日18:00前意向重整投资人可向管理人报名。
2.报名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加盖行政公章或自然人签名的重整投资意向书扫描件后寄送原件,或现场提交原件。法人、合伙企业或其他组织还应提交《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自然人还应提交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已报名参与重整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2019年5月1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报送重整投资方案,该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1.重整投资款的来源;2.重整投资款的投入总额、批次、分期情况;
(五)重整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或没收规则
1.已报名参与重整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于报名之日起10日内缴纳重整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至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
户名:北海冠奇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45050165511000000525
逾期未缴纳重整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不予采纳其重整投资方案。
2.重整保证金未经所属重整投资人书面许可且未出现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保证金的情形的,管理人承诺不动用重整保证金。
3.如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该意向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重整保证金,管理人将全额无息退还该意向重整投资人:
(1)意向重整投资人未被管理人选定为重整投资人、所报重整投资方案未被管理人采纳;
(2)基于所报重整投资方案拟制的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冠奇公司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通过,且该重整投资人明确不再继续参与重整;
(3)基于所报重整投资方案拟制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批准;
(4)冠奇公司的股权未能过户至重整投资人指定主体名下。
4.如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该意向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重整保证金,管理人有权予以没收并作为冠奇公司破产财产:
(1)该意向重整投资人逾期未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或撤回重整投资方案后二日内未提交新的重整投资方案;
(2)该意向重整投资人所提交新的重整投资方案对债权人的清偿条件劣于其此前方案的;
(3)该意向重整投资人被管理人选定为重整投资人后,拒不签署重整协议或放弃参与重整、不配合依法推进重整程序的;
(4)重整计划草案获得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批准后,该重整投资人不履行其在重整计划当中的承诺,导致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冠奇公司破产的。
5.重整计划草案最终获得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该重整投资人所缴纳的重整保证金转为执行重整计划所应投入的重整款项的一部分。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本公告的性质和所载冠奇公司及项目信息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2.本公告有关冠奇公司的情况简介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且债权数据以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为准,意向重整投资人应自行尽职调查、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二)关于尽职调查
已报名参与重整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在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后可以对冠奇公司开展财务、法律、商务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及冠奇公司提供配合。
(三)管理人联系信息
联系人:周志勇,电话:18977947198,
陆杰英,电话:15207792549。
邮箱:905359734@qq.com
办公及通讯地址:广西北海市南北公路交北海大道西北角南珠华源商务楼201号
北海冠奇混凝土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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