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期间吸毒 一社区矫正人员被收监
本报讯(记者王海珍通讯员邓佳罗长胜)近日,在公安机关协助下,海城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将一名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社区服刑人员押送至市第一看守所,依法对其进行收监执行。
据了解,社区服刑人员陆某某,现年54岁,2018年11月,因贩卖毒品罪被海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判决生效后,海城区司法局依法履行社区矫正职能,并由地角街道办事处司法所负责对陆某某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在缓刑考验期间,地角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走访教育,但陆某某并未将劝告放在心上,2018年12月18日,陆某某在家吸食海洛因,被海西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陆某某对吸毒行为供认不讳,海城公安分局依法对陆某某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海城区司法局考察认定,社区服刑人员陆某某在缓刑考验期间仍不知悔改吸食毒品,已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不宜继续实行社区矫正,遂依法向海城区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建议。海城区法院依法作出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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