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北海市花公园抢小孩”? 警方调查:家长错认产生误解

北海日报 2019-03-12 17:13 大字

本报讯(记者麦月)3月10日晚,“北海市花公园抢小孩”事件在市民的微信群和朋友圈热传。11日,海西派出所称:该事件实为家长在昏暗灯光下错认小孩而产生的误解,“抢小孩”事件只是误传。

10日晚9时许,几段“抢小孩”的视频转发在北海市民的微信群和朋友圈里。据群众反映,事发天府路市花公园。当时一名男子带着一个小孩在公园内散步,一名陌生女子突然冲上来一把拉住小孩,并大声呼喊:“抢小孩,救命啊。”该男子见状,急忙抱住小孩并大喊:“有人抢小孩。”

11日,海西派出所称:该事件实为家长在昏暗灯光下错认小孩而产生的误解。目前,双方已在派出所的组织下消除误会并达成谅解。

民警介绍,在接到报案人郑先生报警称市花公园有女子涉嫌强抢其小孩后,民警将郑先生、涉事女子杨女士及其母亲张女士、目击者潘先生等人传唤至派出所协助调查。

杨女士描述,事发当晚7时许,她带着母亲及两名小孩到市花公园散步。不一会,她发现自己一名孩子走丢了。由于现场灯光昏暗,她一时间把一名离自己不远且衣着相似的孩子错认为是她走丢的小孩。她看着郑先生牵着“自己的孩子”,立即上前将该小孩拉住,并呼喊“抢小孩”。她和郑先生拉扯着孩子来到路灯下。借着灯光,她才发现自己认错了孩子。

“孩子走丢,我一时心急,闹出了误会。”杨女士说,发现认错了小孩后,她第一时间给郑先生道了歉。这时,围观群众渐渐聚拢。她的母亲转身离开人群返回原处寻找孩子。不久后,她的孩子也找回来了。

民警调查得知,事发时,杨女士的两名孩子和郑先生的孩子一样穿着军绿色外套。郑先生是北海人,杨女士则是贵州普定县人,在北海一保险公司工作。

目击者潘先生坦言,当时事发突然,双方均称“对方抢小孩”。等杨女士的两名孩子出现时,群众这才明白是一场误会。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在微信群转发未经核查的视频或在各种场合散布谣言,以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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