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
本报讯(记者陆威)记者从1月4日召开的全市涉渔“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上获悉,北海市将进一步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务必于3月底前完成。
2015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渔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95号),明确要求对小型“三无”(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含船、艇、排、筏),由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登记,纳入乡镇安全监管,按要求配齐安全设施。上月底,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北海市清理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副市长刘翔为组长,一县三区两委和市海洋与渔业、工信、公安、工商和区渔监局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此项工作,按照方案要求,必须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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