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区部分路口交通组织的通告

北海日报 2019-01-05 08:49 大字

为进一步提高市区部分路口车辆通行效率,进一步规范路口行车秩序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于2019年1月9日起对北海大道的湖北路口和四川路的站北路口的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北海大道的湖北路口禁止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由东向西左转进入湖北路。

二、四川路的站北路口禁止机动车(除二轮摩托车外)由南往北左转进入百合路。

为使广大市民群众的出行更加安全顺畅,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通行上述两个路口的车辆请按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

特此通告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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