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期限再延长

北海日报 2018-12-24 10:55 大字

本报讯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自2018年12月25日24时起至2018年12月31日24时止,北海市停止办理社会保险费征缴业务(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19日)。

接自治区社保局通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纳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时间延迟至2019年1月31日。从2019年2月1日起,不再受理申报缴纳2018年度养老保险费。

已正常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或直接到各银行网点缴纳2018年度的社会保险费;新参保人员,请到就近的县区社保局办理登记;失业人员需续保的,请到市政务中心社保局窗口办理。(潘裕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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