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应为这份社保金买单?

北海日报 2018-07-27 11:36 大字

在银海区福成中学工作了17年的教工黄小珍,因单位认为其只是一个“聘用员工”,所以一直以来没有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发放给她的工资也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2015年,她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途径终于为自己讨回了一个“公道”,但这份生效的劳动裁决在履行中却到处“碰壁”,至今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14年未缴员工社保费

据了解,2001年9月,黄小珍进入福成中学从事图书管理员工作,起初每月工资为290元,一直以来单位从未与其签订过劳动合同,也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每月发放的工资低于北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01年至2015年的14年间,北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共调整了7次,从最初的340元/月调到1200元/月。但福成中学每月都没有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给黄小珍。截止2015年6月,黄小珍领到的工资最高为每月只有780元。

因单位每月发放的780元工资无法满足目前基本生活的需要,2015年4月,黄小珍被迫书面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5年6月3日,该仲裁委作出如下裁决:1、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福成中学应支付黄小珍2001年9月至2015年4月的最低工资差额27360元;2、自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福成中学应为黄小珍申报缴纳2001年9月至2015年4月的养老和医疗保险费,个人部分由黄小珍承担,其他部分由福成中学承担,具体数额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为准。

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的一份“个人补欠情况一览表”上看到,截止2018年1月15日,福成中学应为黄小珍缴纳社保费用共为213517.23元,由于拖欠时间较长,其中滞纳金和利息这两项就占了124995.31元。

校方久拖未决亦有苦衷

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福成中学拒不履行裁决确定的义务。2016年11月14日,黄小珍向银海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至今日,一年多过去了仍未有任何结果。

福成中学为何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裁决呢?7月2日,记者来到福成中学,该校何校长对记者“大倒苦水”,称对于拖欠教职员工养老金的问题,除了拖欠黄小珍的,也拖欠有其他教职员工的,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何校长称,一直以来学校也想解决这个问题,但目前学校一个学期收入只有40万左右,按正常的开支都难以维持。从2015年至今,学校先后4次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解决拖欠教职员工工资问题,但均没有下文。

对此,银海区教育局办公室陈主任表示,黄小珍在福成中学工作多年,目前仍然是在职在岗学校员工,但学校一直以来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每月发放的工资也低于北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现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裁决,作为学校也应该有责任为她解决这个问题。

陈主任说,今年3月21日,黄小珍因产后胎盘残留,在医院抢救急需治疗费用,银海区教育局领导接到黄小珍家属的反映后,立即想办法支付了学校拖欠其在2001年至2015年最低工资差额27360元,让其得以解决急需的治疗费用。但对于这20多万元的社保费用,目前该区教育局确实没有这么一大笔的资金来解决,为此还专门书面向银海区政府请示,恳请区政府拨款解决,但也没有得到批复。

7月3日,银海区政府办的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学校自行招聘的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应由学校自己来支付。记者现在反映的这个问题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政府肯定是要解决的,但是这么大一笔开支不是马上能够解决得了的,需要走流程,事后办公室请示相关领导看否能提交政府常务会讨论解决此事。

法院执行中途驳回请求

一份生效的劳动仲裁在法院执行中为何久拖不决?银海区法院执行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案件事实清楚,但该案件在执行中涉及银海区财政拨款的问题,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福成中学没有这笔资金来为申请执行人黄小珍缴纳拖欠的社会保险金,学校账上的钱属于教育专项资金,法院也不好强扣。为此,执行干警不少于5次到银海区教育局和银海区财政局协调未果。下一步,法院将对被申请执行单位进行罚款和对法定代表人进行司法拘留,以此促使对方履行。

对此,银海区法院一陈姓副院长则认为,这个案件涉及社会保险金的缴纳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围,当时可能因法官把关不严或许执行标的中包括有拖欠工资差额部分,所以法院才受理了此案,现在被执行人福成中学已自行履行拖欠工资差额部分,现经院领导讨论认为,法院将依法裁决驳回申请人的诉状请求。申请人执行人黄小珍社会保险金的缴纳问题,由社会保险事业局和劳动监察部门去崔缴和督促履行。

裁决书履行“碰壁”谁之过

黄小珍的《北海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上,明确写有“双方当事人应依法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否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现实中,为什么这份生效的劳动争议裁决书到了银海区法院就“失效”了呢?

作出这份劳动争议裁决书的市劳动争议仲裁院院长黄丽萍对记者说,当事人申请到法院强制执行时,在此之前海城区法院是执行的,但银海区法院、铁山港区法院却不予执行。海城区法院认为,仲裁的法律文书作出后,对方不起诉,那就生效了。

黄丽萍认为,仲裁院作出的仲裁裁决生效后,申请执行人提交法院强制执行却不给予受理,觉得这样受理仲裁下去不但是浪费公共资源,同时也是浪费申请人的时间。从今年2月份开始,该院暂停受理了社保金拖欠追缴这类的仲裁。

追讨社保之路还有多远?

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张锡凤说,对应该交,应保不保的用人单位,由社会保险事业局发催缴征缴通知书给用人单位,去银行查询用人单位的财务情况,合法催缴和征缴。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再将案件移交给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在走完所有的程序后,用人单位仍不执行的,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样一来时间跨度较长。她表示,如果法院裁决驳回黄小珍诉状请求后,黄小珍可书面向社会保险事业局提交申请,社会保险事业局将依法启动崔交程序。

记者从该局了解到,按照自治区人社厅的相关文件要求,对拖欠社保金的单位,从核定欠费的下个月1日开始,按拖欠总金额万分之五/天来收取滞纳金,所以一旦核定欠费金额后,拖欠时间越长欠费就“水涨船高”,对用人单位和在职(待岗)员工就越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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