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工商局关于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待列严的提示公告

北海日报 2018-07-04 10:01 大字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的企业,将被工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请全市各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及早履行年报等相关义务,并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逾期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依据《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自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况,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x.gsxt.gov.cn/index.html),通过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查询或通过信息公告——经营异常名录列入公告查询。

201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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