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公安局户政便民利民措施

北海日报 2018-06-29 09:44 大字

自治区公安厅从2018年5月4日起在全区推出户政部门十项便民利民措施。北海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十项便民利民措施,情况如下:

1.国内居民可就近到任意一个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换(补)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业务。

措施解读:据统计,目前在广西居住生活的外省居民约有113万人,广西籍的流动人口约有215万人,数量庞大。这些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发生居民身份证丢失、到期或损坏的情况时,需要重新申领居民身份证。按照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有关规定,公民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到期或损坏后,须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许多群众为了办理居民身份证,只能请假赶回户籍地,特别是户籍人口较多的地方,由于证件办理人员多,有时候需要跑几趟才能办理。我区此次出台便民措施,改变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传统做法,在区内的公安机关户籍窗口设置居民身份证异地换(补)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窗口,国内居民就近到任意一个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办理居民身份证相关业务,可节约大量时间、精力和成本。

2016年7月开始受理至2018年6月15日,北海市共开通45个跨省异地证受理点,共受理跨省异地身份证29427张,制证28305张;受理身份证挂失15962张;登记捡拾身份证38张。

2.区内户口迁移实行网上审批、流转“一站式”办结

措施解读:按照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申请人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先向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最后回到迁入地办理落户手续。该项业务涉及迁入、迁出地公安机关等多个部门审批,审批时间较长。

为节省群众申请办理时间,让群众少跑路、少排队,我区推出跨市、县户口迁移网上审批、流转“一站式”办结服务,迁移信息自动网上流转,可打破以往群众迁移户口需在迁入地和迁出地往返递交证明材料的传统模式,群众只需在迁入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提交落户申请,跑一趟即可办理户口迁出和落户登记全部手续,实现“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大大减少群众的办事成本,缩短办结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移另有规定,不适用本条措施。

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15日,区内迁入北海市人员5415人,北海市迁出到区内其他地市5088人。

3.办理居民身份证“只跑一次”,居民身份证相片实行免费多拍优选。

措施解读:为进一步提高户籍窗口服务水平,节约申请人办理居民身份证成本,公安机关提供居民身份证人像比对和指纹核验服务,申请人只要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无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我是我”。

同时,公安机关开通照片实时检测服务,解决群众因照片不合格而往返办证的问题,让群众办理身份证“只跑一次”。

此外,公安机关还提供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服务,申请人如果对相片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拍照,原则上拍照次数不超过3次,在各派出所设置身份证照相点,为办证群众免费拍照。

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15日,北海市共受理317022张,其中受理本市户籍人员身份证254995张,临时身份证24533张;受理广西区内跨市异地身份证13816张;受理全国跨省异地身份证证23678张。

4.在广西区内缴纳社保或就业、经商、就学,或在合法稳定住所实际居住已满半年的流动人口以及经设区市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

措施解读: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群众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已满半年但是没有及时到公安机关申报居住登记,往往在购房、子女升学等特定时间节点才集中去申办居住证,造成扎堆办证现象严重、办证周期长等问题。

我区出台此项措施,进一步简化居住证办理流程,在广西区内缴纳社保或就业、经商、就学,或在合法稳定住所实际居住已满半年的流动人口以及经设区市以上人社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只要符合其中之一,凭相关证明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可以直接办理居住证。申请人应区别情形或事先咨询居住地派出所,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后即可申报居住登记,登记即可开具居住证明,凭居住证或居住证明享有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和电动自行车上牌入户、申领机动驾驶证等便利。

措施解读:根据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流动人口到达居住地即可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凭居住证或居住证明享有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和电动自行车上牌入户、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便利。

公安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核实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情况,办理车管相关业务免开具纸质居住证明,可以直接受理。这项措施的出台,可极大地方便群众办理居住证相关业务,提高公安机关工作效率。

5月31日,户政管理支队与交警支队积极沟通协调,创新工作管理机制,通过委托授权市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居住证明》查询、打印权限,使用流动人口业务印章等举措,将这一便民利民措施落实到地。

通过贯彻落实区厅便民利民措施,进一步优化北海市行政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流动人口办理车辆入户、学车等业务,由原先需到户政、车管两个部门办理,变成只需到车管窗口即可完成,达到了服务群众“只需跑一次”的工作要求,并逐步实现群众办理业务“不见面、不跑腿”。

6.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实行立等可取。

措施解读:为进一步缩短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间,我区公安机关决定从即日起,将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法定的3个工作日调整为立等可取。申请人可以到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户籍窗口直接办理,立等可取。该项便民措施实施后,可免去群众奔波办证的烦恼,节约群众的办证时间。

为实现便民利民,让群众少跑腿,2017年,在海城区首先推出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业务,免去了群众奔波办证的烦恼。今年拟在全市43各户籍派出所派出所实现受理临时身份证业务。

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15日,全市实现共受理临时身份证24533张。

7.办理户籍业务推行支付宝和微信扫码支付。

措施解读:随着手机支付方式的普及,派出所户籍窗口单一的现金缴费方式已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很多群众办理户籍业务时不带现金或银行卡,取现又会造成二次排队,耽误群众办证时间。

为方便群众缴纳费用,我区南宁、桂林、贺州等市率先开通支付宝和微信等移动支付缴费方式,群众不用带现金,也不用刷银行卡,就可以支付相关费用。这种新的缴费方式,既方便群众,又可避免民警现金找零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全市目前已有银海、铁山港公安分局共12个户籍窗口实现手机支付,其余正在全力推进中。

8.设置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点,提供居民身份证24小时自助换(补)领和发放服务。

措施解读:为解决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排队、耗时长的突出问题,公安机关在部分派出所或办证大厅设置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点,提供全天候24小时的居民身份证自助换(补)领和发放等服务。

目前,南宁、柳州、玉林、贺州等市部分派出所或办证大厅已购置100多台自助申领和发放设备,并调试安装完毕,群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利用下班或节假日时间到自助办理点办理居民身份证业务,避开办理业务高峰期,节约时间成本。

此项措施的出台,可打造百姓身边的“24小时自助办证大厅”,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一站式、全天候、全方位的便民利民服务。

2017年7月开始在海东派出所设置居民身份证自助办证点,目前通过自助办证机受理身份证6129张。

9.提供户籍业务办理进度、收费标准以及居民身份证到期免费短信提醒服务。

措施解读:为方便群众了解办理户籍业务进度和收费标准情况,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业务后,在1个工作日内发送免费短信。

在办理业务过程中也进行短信提醒,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口事项审批(核准)结果或者收到制作完成的居民身份证后,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告知群众。此外,公安机关还提供居民身份证到期免费短信提醒服务。

户籍业务办理进度短信提醒已实现,包括:户籍业务审批通过短信提醒、居民身份证受理短信提醒、居民身份证领证提醒。

10.实行弹性上班制度。工作日期间,城区派出所实行按群众需求错时上班,农村派出所实行圩日中午连续上班制度;

节假日期间,对于公民因出国、考试、升学、奔丧以及紧急商务活动等紧急事态急需办理户籍业务的,自治区和市、县户政部门联动配合开通绿色通道办理。

措施解读:为方便群众办理户籍业务,我区派出所将实行弹性上班制度。工作日期间,各地有条件的城区派出所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错时上班制度。对于工作量大的户籍窗口,派出所实行户籍窗口A、B岗轮班工作制或者错时服务制。

农村派出所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圩日中午连续上班和其他工作日正常上班相结合制度,方便在圩日赶集的群众办理户籍业务。节假日期间,对于公民因紧急事态急需办理户籍业务的,自治区、市、县三级联动开通绿色通道办理。

北海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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