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老鼠窝”
据《北海日报》报道,近日,北海市对涉传出租屋房东开出首例罚单:银海区一房屋业主因未依法将承租人的信息进行备案,未有效核实传销人员的身份,没有履行监管义务,没有及时发现及制止传销人员在出租房内从事传销活动,致使出租房屋被传销人员用于从事培训活动。该业主因此吃了首例有关罚单——被银海工商分局处以5000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2150元。有诗提醒:
寄语房屋出租人,出租住宅有学问。
签约接洽谈细致,入住之后要查巡。
老鼠过街遭喊打,上天遁地尽无门。
紧逼盯人严把守,传销断根又断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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