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1日起驾驶证销分实行新规”通过APP自助备案 是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
本报讯(记者李君光)近日,一条关于“从3月1日起驾驶证销分实行新规”的信息在网络上疯传,引起不少市民误解。从2月26日起,北海市各大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出现了群众扎堆处理交通违法业务的现象。
2月27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从3月1日起,不绑定备案就不能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违法”系误读。此次完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只是增加“交管12123”APP处理非本人车辆违法的新途径,并不影响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业务。市民合理安排时间来办理业务,不用急于扎堆去处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新规”不会对窗口办理产生影响。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新增这一功能,并不影响驾驶人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但又可以足不出户通过“交管12123”自助处理,为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查询和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减少了群众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排队等候的时间和出行成本。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据介绍,按新规,一个驾驶人最多可以同时备案三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一辆机动车最多被车主以外的三个驾驶人备案。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或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申请备案非本人机动车业务,无面签限制要求。驾驶人还可随时解除已备案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解除后可重新申请备案其他机动车。
“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非本人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记录时并不需要提前备案。”该负责人说,驾驶人前往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时,民警将现场人工审核驾驶人提供的本人驾驶证、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等原件材料,即可处理。
该负责人再次提醒,通过“交管12123”APP自助备案、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是对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补充,不会对窗口办理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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