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温暖送到伤残儿童家中

北海日报 2019-02-18 11:12 大字

女检察官到小文家中看望慰问,了解孩子的生活情况。 梁晓宁 刘锦昊 摄本报讯(记者梁晓宁通讯员刘锦昊)2月11日,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市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来到因伤致残的小文家中看望孩子,调查了解情况,希望能给予这个家庭更多的帮助。

小文的家在合浦县石湾镇兵岳村,小文的父亲常年不在家,小文母亲在孩子刚出生后改嫁外乡。如今,陪伴小文的只剩下70多岁的爷爷和腿脚生病已经变形的奶奶。

2017年6月2日,5岁的小文给农忙的爷爷送水,但由于途中淘气,与被告人朱某术发生了争执。随后,气急了的朱某术用铁锨将小文的右脚打伤。经合浦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小文的右踝关节的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小文的奶奶说:“被打那天,孩子由于流血过多,已经昏迷。”

2018年2月2日,法院对朱某术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朱某术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2个月;同时,小文家通过提起民事诉讼,获赔8000元,但至今被告人因贫困未做出赔偿。小文也因伤致残,现在只能踮着脚走路。“孩子是我们老两口唯一的希望,他还那么小,不能正常走路,一只眼睛已经看不清东西了,该怎么办啊……”小文的奶奶说着,抹了一把眼泪。“小文,现在,你的脚还疼吗?”市检察院未检办潘惠云心疼地问道,“阿姨,晚上睡觉的时候很疼,走起路来也会疼。”小文踮起脚,走给检察官阿姨看。

市检察院监督办龙广娟说:“参加市里‘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黄秀娟向检察机关反映:合浦妇联掌握了不少妇女儿童可能存在需要司法救助的情况,希望检察机关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介入相关案件,做更多的工作。”

“下一步,市检察机关会协调相关部门,为孩子申请司法救助,另外会想办法和医院合作,尽可能帮助孩子康复。”市检察院控申科叶植玲说。

“要把相关制度、机制落实好,动员更多的单位、部门参与到未检工作中来,只有这样,检察职能作用才能更充分地发挥,这既是对孩子负责,也是对国家、社会负责。”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大春表示,2019年市检察机关将探索由检察机关牵头,相关单位、部门共同参与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合救助机制。同时也希望社会给予农村留守儿童更多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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