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小吃摊”的存在问题及监管对策

北海日报 2018-11-19 16:23 大字

据本地媒体报道:2018年11月2日,合浦县实验小学10名学生在校门外一烧烤摊购买火腿肠食用后出现头昏、呕吐、抽搐等症状,即送县人民医院急诊救治,其中3名转北海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市疾控中心接报后,按程序开展了流行病学调查及预防控制工作,经由自治区职业病防治院检验检测的各10份血液、尿液均检出氟乙酸根,证明了本次食物中毒事件的毒物是氟乙酰胺(鼠药)。

大多孩子爱吃零食,但他们防范意识差,这无疑给流动“小吃摊”创造了“商机”。于是,中小学的校门前就成了流动“小吃摊”特别青睐的地方。火腿肠、羊肉串、臭豆腐、煎饼、热狗……上课前或放学后,这些小吃能让孩子们“过足嘴瘾”。然而,合浦县实验小学10名学生中毒事件,再一次警醒我们:校园周边流动“小吃摊”是威胁儿童健康成长的一大隐患。

校园周边流动“小吃摊”食品卫生安全问题令人担忧,且由来已久,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究其原因,一是卫生条件差。由于流动小吃摊点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多是以流动餐车为主,从业人员是否健康,小吃的加工过程有无卫生问题,食品质量是否保证,食品的进货渠道是否明确,购销台账是否齐全……往往难以跟踪监管到位;二是证照不齐全。流动“小吃摊”是露天经营,没有固定的经营地点,所以很难办理餐饮许可和营业执照;三是日常监管存在“时间差”。由于流动小吃经营多是在早市、中午和夜间傍晚时分,出没在执法检查人员正常上班时间以外,流动性大,给监管带来了较大难度。

营造校园周边良好环境,确保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针对流动“小吃摊”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管,对相关部门的执法者来说,乃是一场智慧的考验。笔者认为,应该尽快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规范摊点经营场所。在不影响师生上下课的地带,建立一些规范小吃通道,统一管理,减少小吃摊的流动性给监管带来的不便。

二是规范从业信息管理。推行使用《食品摊贩临时经营信息公示卡》,信息公示卡上面记载着经营者姓名、联系方式、主体业态、经营地点等信息,使流动小吃从业者可以合法、有序从事经营活动。

三是规范业主经营行为。推广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餐具、饮具。执法人员应当加大流动“小吃摊”市场巡查力度和频度,督导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相关部门应当加强联合执法,为流动小吃经营者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四是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为保证小吃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强制要求从业者建立购货台账,明确进货渠道,发挥12315、12331申诉举报电话的作用,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坚持当场受理、当天处理、当天反馈。

总之,只有加快推进校园及其周边流动“小吃摊”备案管理工作,对其进行合理规划、统一注册、溯源管理,严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才能保证流动“小吃摊”食品卫生、安全,确保广大中小学学生生命健康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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