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查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的通报(第二十六期)

北海日报 2018-07-12 10:48 大字

现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污染问题(第二十七批)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石康镇筏埠村恙麻地村恙东队卢耀彬的养猪场,距离村民房屋很近,臭味大,猪粪水向外环境直排。”(受理编号D450000201807030009)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养猪场位于合浦县石康镇筏埠村委观音岭脚,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为合浦县石康镇以放家庭农场(微型企业),成立日期:2013年12月3日,经营范围:生猪养殖(仅限于生猪年存栏量500头以下)。该养猪场占地面积约4亩,2009年开始养殖。养猪场内建有6个猪栏,3个沼气池(1个50立方米,2个30立方米)。生猪存栏量约400头(大猪、中猪各约200头)。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该养猪场在自然村村落外,不在居民居住集中区,有1户农户与其相邻,周边大部分为农田,有少量林地。该养猪场养殖废水经收集进入沼气池处理后,再排入养猪场南面距离约100米的一个水塘中暂存,免费给周边豹狸村委卢屋、赖屋和筏埠村委筏埠江村、姜麻地村的农户农田灌溉施肥综合利用。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及水塘周边存在一定异味,对环境有一定影响。

工作组已现场要求业主做好以下几项整改工作:一是将养猪场栏舍场地地面硬底化,完善雨污分流设施;二是实行“干清粪”工艺,按“防雨、防渗、防流失”要求建好猪粪堆放场所,并采取措施确保猪粪及时清理和无害化利用;三是加快养殖废水的综合利用,积极用于农田灌溉施肥,定期对水塘进行清理;四是采取投喂微生物饲料添加剂、定期杀虫灭蛆、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猪场臭味;五是严格控制养殖规模,控制在工商营业执照核准之内。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合浦县政府督促该养猪场业主按要求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二、关于“位于南康镇钩田村委鸡罩环村的黄建宏小猪收购点,将猪的粪水直排水沟,渗透污染水井的水,希望搬离村庄。”(编号D450000201807030012)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黄姓业主为小猪苗中介,家中共砌有猪舍10间,每间约6平方米,其中有3间闲置堆放杂物。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现场检查时,业主称小猪收购点已于6月18日前搬离,目前正在清理售卖自家养殖的生猪。场内存栏中猪10头,小猪8头。该养猪户建有一个约10立方米的沼气池及一个15立方米三级化粪池,收购小猪过程中的粪水从屋后水沟进入沼气池,沼气池尾液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至村旁蔗地中的小池塘内用于农灌。针对投诉反映污染地下水的情况,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已对鸡罩环村两户村民水井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除pH值超标(地质构造原因)外其余指标均达标,说明井水未受到污染。

工作组现场提出整改要求:一是在场内建设硬底化的污水收集池,将经过沼气池和化粪池处理后的污水存放在污水收集池内,待用于农田灌溉;二是购置相应容积的粪污储存罐储存猪粪,及时作农田消纳。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铁山港区政府加强农村邻里矛盾调解,加强畜牧业环境保护宣传和执法力度;监管指导该养殖户扩大三级化粪池建设,加强养殖废弃物及废水的收集,确保不外排;强化对畜禽养殖污染管理,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杜绝畜禽粪污对环境的污染。

三、关于“位于铁山港区兴港镇彬定村委陇村的新鑫能源化工厂生产设备产生噪声大,废水排放污染周边居民地下井水,周边几十米安全距离内仍有居民居住。”(受理编号D450000201807030020)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广西新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取得《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西新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15万吨碳四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北环复安〔2014〕119号),项目于2016年2月取得《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广西新鑫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15万吨碳四深加工项目分阶段项目(三甲基戊烷、废硫酸回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北环验〔2016〕18号)。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关于污染地下水的问题,情况不属实。该项目雨污分流,配套建设有事故应急池30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600立方米,生产废水经处理后进入铁山港区污水处理厂深海排放,不进入周边环境。根据2018年6月8日,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北海诚德镍业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北海炼化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新鑫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周边村民水井的采样监测结果,该公司周边水质除pH(地质构造引起的,属原生性污染)超标外,其余指标均达标。

2.关于噪声扰民问题,情况属实。据北海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8年6月11日的监测结果,该公司厂界西侧噪声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三级限值标准。

3.关于“周边几十米安全距离内仍有居民居住”问题,情况属实。按照北环复安〔2014〕119号文,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核心装置150米。经现场核查,该范围内确有民房1间,因搬迁户补偿要求远高于现行北海市征地搬迁补偿标准,未能完成协议签订。该房子一直没人居住,最近房主租给外来人员使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铁山港区政府及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督促企业进行工艺改进,尽快降低生产噪声;由铁山港区政府加快卫生防护距离区内征地搬迁进程。

四、关于“位于北海市银海区上海路往银滩方向的金匠水泥制品厂有时半夜开工生产,噪音严重扰民,产生的粉尘大,污染环境,影响周边居民。”(受理编号D450000201807030023)问题与“新世纪大道9号碧园海公馆小区南边北海金匠水泥制品公司,夜晚生产噪声扰民,露天堆放物料导致扬尘大。”(受理编号D450000201807030024)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北海金匠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上海路与新世纪大道交界处西南方向。该公司前身为北海市国营砖厂,1993年北海市国营砖厂改为北海市建材总厂,2000年,经银海区政府批准,北海金匠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从北海市建材总厂租赁80亩场地从事水泥制品,租赁期为30年。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年7月4日,银海区联合工作组到现场检查,该公司未生产。因该公司近期处于停产状态,工作组无法开展噪声监测。该公司(邻近海公馆小区方向)建设有约38米长、5米高的隔音墙,用于减少噪声对海公馆小区的影响。厂内有高位喷淋降尘出水口,喷降面积覆盖厂区道路面积的80%。原料堆场已部分完成密闭性建设,现场发现有3个小堆砂场未进行有效性的防扬尘、防雨、防渗覆盖。

2018年7月6日,银海区环境保护部门对北海金匠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公司对未覆盖的3个小堆砂场进行全覆盖。该公司已于当天对3个小堆砂场进行全覆盖。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待北海金匠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正常生产后,由银海区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公司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再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五、关于“北海市诚德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将诚德集团炼钢厂的冶炼废渣从四号路码头拉到兴港镇斑鸠冲村委北冲村进行堆放、填埋,该公司在北冲村北边堆放冶炼废渣,同时在北冲村东面附近堆放及填埋冶炼废渣,曾于10天前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反映,未得到处理。”(受理编号D450000201807030058)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北海诚钢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矿渣微粉(不含煤矿)的生产销售、硅酸盐水泥的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等,环保手续齐全。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属实。

铁山港区环境保护部门已于6月初对北海诚钢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责令其立即整改。针对该公司B区矿渣堆放区无硬底化问题,2018年6月19日铁山港区安监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北铁安监环保环责改〔2018〕3号)。针对A区厂外堆放原料没有落实“三防”措施问题,铁山港区安监环保局于2018年6月28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北铁安监环保环责改〔2017〕9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北铁安监环保环罚告〔2018〕2号),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目前,该公司正在整改。A区厂内堆场已清理干净并对未硬底化处理的地坪进行了处理。厂外堆放原料已清理运回约8000立方米废渣,边清理边硬底化场地;B区已清理运回约3000立方米废渣,清理的场地已平整尚未硬底化,未清理的废渣用防水胶布覆盖。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兴港镇斑鸠冲村委北冲村东北面租地扩建厂区,将约3万吨精炼炉渣掺杂少部分的矿热炉渣、泥土等作为建筑原料铺设扩建厂区地面。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铁山港区政府加强监管,督促该企业在进行厂区地面建设时切实做好硬底化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

六、关于“南康镇团结路21号,有一个养猪场,废弃物直接排入水沟,臭气熏天。投诉人提出以下疑问:1.畜牧法第40条规定不能在居民区养猪,为什么该猪场仍存在;2.是否通过地方政府审批,依据是什么;3.防疫条件是否具备。”(受理编号D450000201807030079)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养猪户位于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团结路21号,现存栏母猪15头、猪仔30余头、大猪7头。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属实。

该养殖场养殖污水直排入猪舍后面的明沟当中。联合检查组已责令该养殖户在10天内处理完生猪,同时,清理好现场,减少气味对周边居民群众的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铁山港区政府督促业主尽快处理生猪,清理环境,并做好邻里矛盾调解工作。

七、关于“反映铁山港区兴港镇南乐村兴港路边有一露天堆煤场,车辆运输煤的时候产生的扬尘比较大,影响周边居民。”(受理编号D450000201807030087)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群众举报的露天煤堆场为北海嘉远物流有限公司的堆放场。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7月6日,铁山港区联合调查组到现场核查,该堆放场已硬底化处理,四周有约2米高的围墙,围墙上方采用防尘网进行围挡,场地内有煤炭约1500吨、砂约40吨、精炼炉渣约200吨,未采取覆盖措施。堆场未设置雨污分流,在污水流向低洼处建有简易的沉淀池(3×2×0.5米);目前在建一个L型(60×60×12米)的料仓,设置有12米高的简易围网,该公司未能提供环评及验收文件查验。

铁山港区安监环保局已责令北海嘉远物流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一是用篷布遮盖露天堆放的煤炭、砂和精炼炉渣,防止扬尘;二是出入的运货车辆要遮盖严实,防止撒漏;三是货车出货前要对车轮进行清理,以免车轮带泥、带煤上路;四是加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保持路面干净整洁。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铁山港区政府加强监管,依法查处该堆放场的环境违法行为,并督促该堆场将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八、关于“北海市铁山港区兴港镇斑鸠村委北埇村华润混凝土搅拌站的旁边有一水泥厂,无环评、用地等方面手续,非法生产,产生的粉尘很大,且其地面无硬化措施,雨天废渣堆场产生的渗滤液四处横流,污染环境。”(受理编号D450000201807030091)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兴港镇斑鸠村委北埇村华润混凝土搅拌站的旁边水泥厂实为北海诚钢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矿渣微粉(不含煤矿)的生产销售、硅酸盐水泥的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等。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关于该公司“无手续”“非法生产”的问题,情况不属实。该公司于2012年2月17日取得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对矿渣综合利用项目的批复(北环复字〔2012〕37号);2014年9月9日取得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对矿渣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北环复字〔2014〕245号);2015年12月7日取得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对年产100万吨矿渣微粉生产线转型升级为年产100万吨海工硅酸盐水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北环审〔2015〕126号);2016年12月20日取得北海市环境保护局对年产100万吨矿渣微粉生产线转型升级为年产100万吨海工硅酸盐水泥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北环验〔2016〕95号)。而位于该公司厂区B区的矿渣微粉综合利用扩能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已由市环境保护局对其未批先建的行为进行处罚,2017年6月23日该公司取得铁山港区安监环保局对其矿渣微粉磨综合利用扩能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北铁安监环保复字〔2017〕23号),目前还未验收。

2.关于该公司“产生的粉尘很大,且其地面无硬化措施,雨天废渣堆场产生的渗滤液四处横流,污染环境”的问题,情况属实。该公司粉尘污染主要来源于成品装卸、运输及无组织排放。工作组已现场要求其加大车间管理力度,定期清扫和洒水,减少扬尘。针对该公司B区无硬底化问题,铁山港区安监环保局于2018年6月19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北铁安监环保环责改〔2018〕3号);针对A区厂外堆放原料没有落实“三防”措施问题,铁山港区安监环保局于2018年6月28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北铁安监环保环责改〔2017〕9号)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北铁安监环保环罚告〔2018〕2号),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

2018年7月5日、7月6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整改,A区厂内堆场已清理干净并对未硬底化处理的地坪进行了处理,厂外堆放原料已清理运回约8000立方米废渣,边清理边对场地硬底化;B区已清理运回约3000立方米废渣,清理的场地已平整尚未硬底化,未清理的废渣用防水胶布覆盖。检查组已现场要求北海诚钢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加快清理矿渣进度,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铁山港区政府督促企业落实污染治理责任,同时加大监管力度。

九、关于“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延安路北至锦绣路这一段河水道污染严重,河道宽10米,长600米,多年来河道严重堵塞,还有工业排污和生活污水排入,河水乌黑恶臭,严重影响两岸居民。”(受理编号X450000201807030011)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群众所反映的“河水道”是合浦县北河水系整治工程的其中一段。该项目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9850万元,项目计划沿北河水道两侧、城东水道两侧及北河塘周边建设挡土墙共7800米,铺设排污管道6300米,硬化北河水道及城东水道挡土墙沿线水沟沟底,沿北河塘周边铺设植草砖景观辅道长1630米。目前,已完成工程量的82%,预计2018年12月底完工。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群众所反映的“河道严重堵塞”情况属实。经调查,该段河道堵塞是由于正在施工的北河水系整治工程对该河道进行截流造成的。目前,该段河道正在紧张施工中,但因水道旁玫瑰花城小区临时停车棚建在施工范围内影响了项目推进,2018年5月31日合浦县政府已下达《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责令该小区开发商对临时停车棚进行拆除,同时加快施工力度,对该段河道进行整治。

2.群众反映的“该河道有工业排污和生活污水排入”情况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了解,该河道附近早在2016年以前有一家纸箱厂可能存在私排工业污水进河道的情况,但2016年该纸箱厂已经搬走,原址也改建成教育机构,现在河道附近均为住宅小区,没有工厂,没有发现工业污水排入该河道。但该河道附近均为居民区,调查发现有居民将生活污水排入河道,对河道造成一定的污染。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合浦县政府加快北河水系治理项目的施工进度,争取早日完工,确保所有原直排入河道的排污管道全部完成截流,排入工程配套的污水管网。

十、关于“铁山港区南康镇雷田村委竹仔塘村温世权合谋老板在东濒北部湾大海白沙头海湾旁的集体土地,大面积毁坏虾塘采海沙、高岭土,破坏生态环境,同时洗沙的污水灌入大海,严重威胁下游海水养殖。”(受理编号X450000201807030087)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该洗沙场占地面积约30亩,现处于停工状态,加工场内有一套洗沙生产线,生产线上的转动链及马达已拆除,供电线路已断开,现场没有发现开采高岭土的迹象。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铁山港区有关部门已于举报前对该洗沙场进行了查处。铁山港区南康镇政府于2018年3月11日对该洗沙场发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根据日常巡查情况,该洗沙场至6月18日无开工情况。6月19日,铁山港区有关部门再次对该违法洗沙点巡查并当场进行强制断电处理。7月5日复查,责令其两天内拆除非法洗沙机械,恢复土地原貌。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铁山港区政府督促业主拆除相关生产设备、设施,加强土地资源的保护与监管,遏制私采破坏国土资源的行为。

十一、关于“合浦县氮肥厂(合浦县沙坡村附近)厂区内有一家鱼产品加工场,原来是一家小规模的饲料厂,新增了一条生产鱼料的生产线,生产的产品有墨鱼膏、鱼粉、鱼油等,生产过程中散发出极臭的气味,严重扰民,烟囱排放的废气未经处理就排放,含有大量粉尘和煤灰,该厂之前是将带油脂的生产废水直接排放至厂边的明渠,然后流至荒地,后经村民投诉反映,该厂就将此废水用吸污车运至公路暗沟或山林排放。”(受理编号X450000201807040001)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群众所反映的“鱼产品加工场”是北海市长盛水产饲料有限公司,位于合浦县廉州镇禁山村原氮肥厂内。该公司于2016年10月9日获得合浦县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2017年6月14日经合浦县环境保护局环保验收。该公司有两条生产线,一条是规模年产800吨鱼油生产线,另一条是规模200吨鱼溶膏生产线,主要以鱼生油、鱼渣等为原料,生产鱼油和鱼溶膏。鱼溶膏生产线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锅炉冲灰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鱼油生产线产生的废水是油水分离后的废水和冲洗污水,日产生废水约1吨,经沉淀池收集后委托北海日然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并签订有污水处理协议。鱼油生产线的炉窑和鱼溶膏生产线使用的4吨锅炉均以木柴为燃料,废气经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35米高的烟囱排放。鱼溶膏生产线产生的恶臭气体引进冷却塔冷却后经管道送往锅炉燃烧通过烟囱排放。据该公司委托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南宁市龙翔环境监测有限公司)2017年12月24日的监测结果,该公司生产时外排的废气和臭气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目前处于南海伏季休渔期,该公司已停止生产。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查,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群众反映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散发出极臭气味”的情况基本属实。现场检查时,因该公司已停产,调查组现场未发现有臭味散发,但据周边村民反映,该公司生产时有异味气体产生。

2.群众反映该公司“将带油脂的生产废水直接排放至厂边的明渠,然后流至荒地,后经村民投诉反映,该厂就将此废水用吸污车运至公路暗沟或山林排放”的情况不属实。该公司与北海日然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签订有污水委托处理协议。根据调查组对北海日然食品有限公司的核查情况,北海市长盛水产饲料有限公司的废水处理有相关运输记录和污水处理费收据等台账材料。调查组在厂区外和附近林地现场勘察,没有发现该公司污水排入荒地、公路暗沟或山林等现象。

3.群众反映该公司“烟囱排放的废气未经处理就排放,含有大量粉尘和煤灰”情况不属实。鱼溶膏生产线锅炉和鱼油生产线炉窑均以木柴为燃料,产生的废气均经过水膜除尘处理后通过35米高的烟囱排放。

针对调查情况,工作组已现场对该公司提出整改要求:一是在停产期间开展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整改,确保正常生产时废气达标排放;二是提高鱼溶膏生产线输送系统和生产车间的密封程度,减少恶臭气体的产生和扩散;三是认真做好厂区的清洁生产工作,防止雨水冲刷影响周边环境;四是落实专职环境保护管理人员,做好环境保护治理设施运行及废水运输台账记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合浦县政府加大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加强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待该公司恢复生产后及时监测,有超标排放行为的,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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