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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发布楼市调控新政中介彻夜排队办过户

北部湾晨报 2017-05-24 10:15 大字

5月22日,北海市政府在官网上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二套房及二套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必须要在取得不动产证两年后方可转让。这一楼市调控新政的出台引起了市场和业界的关注。

新规

取得产权证满两年方可转让

签发日期为5月19日的《通知》称,本次调控是为了促进北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防止房地产市场出现大的波动。《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严格对“一房一价”进行公示并公开销售;房源和价格经报备后不得上涨;加强预售商品房转让管理,开发商与预购人申请商品房撤销备案获准后,开发商不得再次申请对该预售商品房的备案,要在办好不动产初始登记后才能销售。《通知》特别强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凡在防城港市(不含合浦县)新购买第二套及以上的新建商品住房的,须自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

反应

大多数网友支持政府调控《通知》还要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市房地产销售和购房者需求情况,研究制定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制度。”行业协会要发挥作用,规范市场行为。住房城乡建设局、工商局、物价局等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通知》特别提出,要强化舆论正面宣传,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当事人,要依法追究责任。《通知》马上引起了市民的关注,在当地网站,不到5小时就有了5万的点击率。有趣的是,网友对这则消息的态度呈一边倒,大多是叫好。多数网友认为,这是房地产业回归理性、良性发展的表现。对于过热的涨价,调控是为了规范市场,“控制炒房客,对刚需人群是利好消息”。

分析

业内称意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一名房地产业内人士称,这次调控的用意,是要依法打击和严肃查处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涉及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囤积房源、捂盘惜售、哄抬房价、不明码标价、违规销售、一房多卖、“黑中介”、虚拟交易、降低首付、造假骗贷、签订“阴阳合同”、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企业,将记入不良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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