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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瘫痪8年终获赔偿金

北海日报 2016-11-07 00:0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韩倩)11月3日10时30分,在合浦县公馆镇水泥厂宿舍,一级伤残并截瘫在床的朱某浩,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这一刻,他苦苦等了8年多的人身伤害赔偿金,终于拿到手了。在合浦县法院法官的真情调解劝说下,被执行人亲属当天将12万元人身伤害赔偿金及利息交给了他。

这起多年的积案,始于一次意外工伤。2008年8月21日,在马江路纸箱厂打工的朱某浩,被张某临时请去帮卸车搬运肥料,在搬运过程中,车上肥料突然掉落,将其压在地上,致使其受重伤。朱某浩被送到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虽然保住了性命,但造成终身残疾,连大小便都不能自理。其伤情经还珠司法鉴定所鉴定,属一级伤残。

然而,雇主张某与朱某浩未能就人身伤害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赔偿一事久拖不决,朱某浩于是向合浦县法院起诉。2009年12月20日,该院判决雇主张某赔偿朱某浩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共计106434.22元。但裁决生效后张某以种种理由拒绝赔偿,甚至玩失踪,致使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陷入了执行难的困境,一拖就是8年多。

合浦县法院承办法官、干警一直牵挂这起涉民生积案的执行,多次上门与被执行人张某及其亲属进行沟通,给他们做思想工作、分析利弊。在法官的耐心疏导、真诚调解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张某的舅父范某等亲属同意,筹借12万元赔偿朱某浩,化解多年积怨。

当天,被执行人张某的舅父范某拿着刚刚从银行提取的12万元走到朱某浩床前,紧握着他的手:“这么多年才能把钱赔给你,真不好意思,让你受苦了……”范某一席由衷之言,表达了深深的歉意,瞬间融化了双方多年积怨。朱某浩脸上洋溢着难以掩饰的喜悦。

在合浦县法院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范某代表被执行人张某将12万元赔偿金及利息交给申请执行人朱某浩的女儿朱某娜。父亲的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时隔8年终于圆满了结,朱某娜由衷感激,她说:“这么多年,父亲为了赔偿的事情茶饭不思,身体每况愈下,今天终于解决了这个事情,希望父亲今后放宽心,养好身体,安享晚年。今天非常开心,谢谢各位法官,你们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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