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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妇名叫“某某” 派出所不敢办身份证北海市公安局户政支队负责人表示,此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办理

南国今报 2015-06-19 11:32 大字

今报合浦讯(记者许海鸥)合浦一名农妇因起名叫“某某”,在办理身份证时难倒了派出所的民警,他们多次请示商量也不敢确定。6月18日,获知此事的北海市公安局户政支队负责人对记者说,这个名字符合法律,可以办理身份证。

今年48岁的龙女士家住合浦县公馆镇南山村委会大上屋村,已结婚20多年。她的名字就叫做“某某”,村里人都喊她“龙某某”,并没有人认为这个名字有何不妥当。

龙女士极少外出,也从没有办过身份证。一年前,她拿着户口本去辖区派出所办理二代身份证,民警们为难了:“某某”能用来当名字吗?“某某”是指示代词,用做人名,没听说过。

6月18日该所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派出所从来没有遇见过这种事,只能向上级请示。

合浦县公安局主管户政的负责人接到此事也觉得挠头:按法律上是没有问题,可是现实中却存在矛盾。举个例子,如果媒体上出现龙某某涉嫌犯罪之类的文字,人家明明是虚化的人物,但要是龙女士认为被侵犯姓名权,要告人家怎么办。

有人出主意,让龙女士在办理身份证前,找村委会出具一份证明,证明自己几十年来都叫“某某”,与指示代词的“某某”无关。但一通折腾后,龙女士的身份证也没有能办下来。

记者就此事请教了北海市公安局户政支队负责人陈祟武,他明确表示,起名“某某”虽属于较特殊的名字,但没有违反法律规定。从法律上讲,这个名字是可以办理身份证的。陈祟武说,起什么名字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只要不与法律原则相违背,不辱国格人格,都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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