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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日报 2015-01-05 14:06 大字

近年来,随着北海市城镇化建设不断推进,市区交通营运能力及管理能力跟不上城市发展步伐,“四车”(正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残疾人专用用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交通违章营运乱象凸显,广大市民对此反映强烈。为推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四车”整治工作,有效改变市区交通乱象,在2013年开展专题调研的基础上,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继续把“四车”整治工作列入监督工作计划。2014年12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市政府“四车”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

一、关于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四车”问题

询问人,何家灵(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四车”整治工作仍未达到预期,存在的问题仍然突出。刚才袁副市长在报告中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整治工作计划,请问政府将如何采取更加具体有效的措施,依法加大“四车”整治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计划的实现,从根本上解决“四车”问题,进一步改善市民安全出行环境,提升北海城市形象?

被询问人,袁健晖(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的职责,将路面整治、行业管理、收缴处罚、应急处置、考核问责、宣传工作和保障措施等具体工作措施和标准细化到各相关职能部门,确保责任、措施、人员落实到位,全面形成由市政府主导、多部门共同协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是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在巩固集中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城管、工商等部门和辖区政府联合执法,科学安排勤务,持续保持对“四车”违法的严管高压。同时,组织交通运输、工商、公安交警等部门联合开展源头清查、监管等专项整治,依法取缔非法生产、改装、拼装、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四车”行为。

三是拓展扶持残疾人就业安置渠道。经过一年的整治,目前我们感到阻力较大的是残疾人驾驶“四车”非法营运的问题。一是查处难,暴力抗法,不配合;二是很多残疾人没有生活来源,政府帮扶安置政策没有落实。下一步,市政府将参照区内其他地市的做法,研究出台《北海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置换工作方案》和《北海市扶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转换后车主就业工作方案》,切实解决残疾人的出行和生活问题。

四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加快实施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步伐,不断优化公交线网,进一步提高城市公交覆盖率,力争2016年达到40%;尽快研究新增出租车运力投放方案,加快推进出租车运力投放,提升公共交通运营能力。

五是加强考核问责。将“四车”整治工作列入市政府2015年重点工作或绩效考评,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考评细则和问责机制,对有关单位完成任务指标按市政府重点工作的“四定”模式进行细化,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任务指标不完成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

二、关于残疾人专用车非法营运问题

询问人,徐柳敏(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北海二中校长):目前登记在册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有261辆,持有通行标识牌的仅有135辆,而类似车辆计有800多辆,除小部分用于代步外,绝大部分用于非法营运牟利,下一步如何依法取缔残疾人专用车从事非法营运?

被询问人,李东霞(市残联理事长):一是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置换工作。市残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拟定了《北海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置换工作实施方案》和《北海市扶持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置换后车主就业工作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待常务会议审定后组织实施。市政府将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统一逐步置换成新型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或由残疾人自主选购列入自治区准予注册登记产品目录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保障下肢残疾人的正常出行权;由相关部门确定新型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销售点,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统一登记,核发牌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二是做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主置换车辆后的就业工作。市政府将落实优惠政策,做好符合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主置换车辆后的就业工作,采取福利企业安排就业、按比例集中安置就业、公益性岗位提供就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拓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主安置就业渠道,增加残疾人的经济收入,帮助贫困残疾人排忧解难,改善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状况。

三是保障残疾人免费搭乘公交车。市政府将出台有关优惠政策,按规定落实残疾人免费乘搭公交车,以方便残疾人出行,保障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益。

四是依法加大查处力度。市政府的各个职能部门将严厉查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以及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或拼装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该收缴的坚决收缴,该报废的坚决报废,该销毁的坚决销毁。

三、关于出租车运力不足及计价方式不合理问题

询问人,罗传忠(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建环保委主任委员):北海市出租车从1992年到现在都是555辆,出租车保有量目前不足10辆/万人,远低于周边城市,下一步有什么打算来解决出租车运力不足问题?另外,根据调研中发现,出租车拒载、不打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现行的出租计价方式不合理,是沿用十年前的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的实际需要,是否考虑作调整?

被询问人,左晓峰(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关于新增出租汽车的问题。北海市市区从1992年投入555辆出租车营运以来,一直维持不变。出租车保有量不到10辆/万人,远低于南宁30辆/万人、柳州20辆/万人、桂林27辆/万人、百色28辆/万人。随着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常住人口不断增加,特别是高铁开通以来,外来旅游观光人数大幅度增长,城市出租营运能力已严重不足,市民、旅客“打的难”的问题凸显,也给非法营运留下很大生存空间,与北海旅游城市格局不相称。我们认为现在新增出租车运力条件已经成熟,并已制定出租车逐年投放方案,将在适当的时候,通过适当的方式和途径新增一批出租汽车。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关于出租车运价调整工作。北海市目前出租车运价为2006年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在国内、自治区内运价均处于中等水平,考虑到北海市物价偏高,北海市出租车运营成本相对较高。2014年3月,市道路运输协会、出租车协会提出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申请,物价部门回复拟对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实行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但由于历史和客观原因,北海市出租车行业在更新前没有建立出租汽车管理信息平台和企业经营相关的财务、统计制度,不能提供成本监审所需的出租汽车运营成本资料,不具备召开价格听证会的条件。因此,2014年9月,我局和市物价局联合向市政府提出请示并获得同意,我们将参考区内兄弟城市做法,并利用目前我局北斗信息监控平台提供的出租车运营信息拿出价格调整方案,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召开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后形成正式调价方案报市政府审定。现成本调查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召开征求意见会,依法依规,逐步推进。

四、关于加大整治和处罚力度问题

询问人,陈善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目前在市场、医院、学校、部分小区周边仍存在“四车”的停放的现象,影响交通,请问,如何有效进行整治清理?另外,在整治“四车”方面,虽说有法律法规的限制,但周边城市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借鉴,请问,在加大整治和处罚力度方面,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被询问人,韦洁(市交警支队支队长):一是根据市主城区内违法“四车”上路行驶的规律和特点,以城市主干道和市区内各车站、商场、广场、重点住宅小区及闹市聚集候客区为重点和突破口,合理设置查缉卡点,结合市公安局正在开展的全市“交通整治·治安巡防”网格化行动,科学安排勤务,错时错位,加大对重点时段(早上7时至8时,晚上9时至12时)、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非法营运的“四车”)和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严管高压态势。

二是严格依法执法,用足法律手段,严厉处罚“四车”交通违法行为。属电动三轮车,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的,一律不予处理,不予放行;属改装、拼装的人力三轮车,一律收缴;属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加装车辆顶棚),一律拆解收缴,依法恢复原状;属机动三轮车的,一律按照上限进行处罚,该扣留车辆的依法扣留,该罚款的依法罚款,该记分的依法记分;属报废车辆的一律强制报废,属无证驾驶的一律处7日以上行政拘留处罚。同时,在处理交通违法前,严格交通安全培训教育,不断更新考试内容,提高考试难度。对一次性被记十二分的三轮车驾驶人,在满分考试前,严格7天56个课时的安全教育学习,进一步增强违法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

三是加大利用电子智能警察对机动三轮车交通违法的抓拍处罚力度,通过支队指挥中心的智能交通监控系统对机动三轮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不按规定车辆道通行、违反禁令标志、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和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处罚,不断提高处罚率。

四是通过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有意识的控制对机动三轮车驾驶人的培训考试工作,限制机动三轮车驾驶员的增长。并要求合浦县车辆管理部门加强新注册机动三轮车所有人相关材料的审核,有意识的控制新增机动三轮车注册登记数量。

五是加强对残疾人驾驶“四车”的处罚力度,凡是在市场、车站等地周边停车候客的,一律按违反规定停车依法进行处罚;凡是涉嫌非法营运的,一律按规定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依法处罚。

六是按照规定及时公告销毁逾期未处理的违法“四车”,对经公告三个月仍未到执法单位接受处理的,一律按规定进行整车拆解销毁作废旧钢铁拍卖处理。

七是加强日常联合执法,与交通运管、城管等部门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四车”交通违法、非法营运和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定期的、机动的、长效的打击整治。

八是及时向社会公布自治区准予注册登记的机动轮椅车目录车型,为下肢残疾,并符合相关要求的三轮车驾驶员提供符合国家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车型,并做好机动轮椅车登记工作,解决残疾人出行困难。

五、关于加强源头整治问题

询问人,王克海(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目前,北海市“四车”非法销售的行为没有得到根本的查处,下一步如何对违规销售、组装改装“四车”等非法经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被询问人,邓金雄(市工商局局长):一是规范经营主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今年以来,我局对机动三轮车、电动车、残疾人专用车等机动车经营主体进行了清理。经统计,目前在我局注册登记的电动车、三轮摩托车经营主体共432 户(企业12户,个体工商户420户)。

二是规范经营行为,加大查处力度。1.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机动三轮车、电动车、残疾人专用车等机动车经营业主必须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对无照经营者,一律依法取缔。2.加强对无生产许可、无产品合格证等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的查处。按照国家工业产品生产认证有关规定,两轮电动车和电动三轮车属国家强制认证目录的工业产品,我局在检查时,要求经营户必须提供两轮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如无法提供,按《产品质量法》进行查封并立案查处。3.严厉查处在销售门店违规改装、拼装电动三轮车的行为。检查中发现在经营门店现场违规改装拼装电动三轮车的,将按照超经营范围对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

三是加强“四车”监管巡查。我局辖区工商所对电动车、电动三轮车经营户加强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每周进行汇总。

四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我局将积极参加公安交警等部门牵头的统一行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交警、交通运输、商务、工信、质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陈炳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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