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脱贫攻坚为统揽 以贫弱群体为依托 巴中市抓实城乡低保兜牢民生底线

巴中日报 2019-10-22 08:57 大字

近年来,巴中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以完善机制为抓手,以贫弱群体为依托,全力抓实低保工作,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用活“三大政策” 助推脱贫攻坚

坚持把助力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全力实施“按户施保、单人入保、分类救助”三大政策。一是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全力实施按户施保。在以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实施按户施保、补差发放的原则上,对失能、半失能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按户施保。目前,全市保障低保对象16.26万户38.08万人,户均保障2.34人,低保覆盖面8.9%,支出资金49751.99万元,其中农村低保对象13.77万户32.71万人,户均保障2.38人,低保覆盖面达12.18%,切实兜牢农村困难群众生活底线。二是聚焦“难脱贫、易返贫”群众,精准实施单人入保。对不能整户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病、重残人员实施按人入保政策;积极探索支出型贫困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将低收入家庭中重病、重残、就学等刚性支出巨大的人员纳入低保范围。共将13.82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低保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合率达42.2%。三是聚焦“最困难、最贫弱”对象,实施分类调节补助。对已享受低保的城市“三无”人员、重病重残、困境儿童、70岁以上老人等特定对象,按照50元-150元的标准实施分类调节补助,共对6.32万名低保对象进行分类救助。

抓实“三大行动” 打造阳光低保

严格“规范、阳光、公平”原则,以低保专项治理为重点,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一是部门联动,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2015年,联合市监察局等7部门对全市低保对象清零、重新申报审查,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与交警、房管、工商等部门共享数据,精准核查低保对象财产和家庭收入,严防“开宝马”“住洋房”“吃低保”现象,动态清退低保对象46619户95555人,处理工作人员21人,撤销村干部6人,自查问题线索25起。二是持续发力,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2016、2017年开展低保整治“回头看”,2018年起,开展为期三年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坚决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问题和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问题。目前,已清退低保对象16153户25349人,新增33549户98185人,发现问题线索28起,查证属实线索5条。三是自我亮剑,开展民政干部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整治。建立民政干部家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开展自查并签订承诺书3801人,享受低保备案282份,经调查核实均符合享受条件。今年,将备案管理延伸到低保经办人员、村(居)委会成员和村(居)民小组组长,严防“灯下黑”。

破解“三大难题” 激发基层活力

充分发挥乡镇直接面对基层困难群众的优势,以探索低保审批权下放乡镇改革为重点,在全市25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一是一线审批,破解识别不精准难题。乡镇对申请对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直接调查审核,开展居民家庭信息比对核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纠正,确保对象精准。二是明确权责,破解权责不一致难题。健全“谁审批、谁负责”机制,强化乡镇低保审批责任,区(县)民政局按不低于30%的比例对审批对象进行抽查,备案管理并监督乡镇审批责任落实。三是网上办理,破解审批效率低难题。建立覆盖市、县、乡(镇)、村(居)的数字民政系统,优化整合流程,低保实行网上办理,提高低保审批效率和动态管理水平,实现了低保制度与脱贫攻坚无缝链接。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乡镇由“二传手”变为“守门员”,责任更明确,审批更快捷,干群关系更密切,群众满意度更高。(张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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