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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六法”行权 建设法治政府 南江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四川科技报 2017-07-07 07:34 大字

[摘要]南江县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 李善君

去年以来,巴中市南江县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六法”行权,建设法治政府,深化依法治理,取得良好成效,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市考核中名列第一。

坚持全民尚法,营造浓厚氛围。制定出台《南江县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会前学法制度》等普法宣传教育制度。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营造全领域普法、全媒体宣法、全民尚法的浓厚氛围。全县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120个,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600余人、网格普法宣传员122人,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5600余人,形成了县、乡镇、村(社区)、组、中心户五级普法依法治理网络和格局,促进全县70万干部群众共享“法治阳光”。

坚持确权依法,划清权力边界。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依法清权,建立起权力、责任、负面“三张清单”,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围绕主要职责、责任事项、责任依据、追责情形“四大”要素,清理32个行政执法部门6383项法定职责;行政审批事项从2012年285项精简到176项,精减率达到38%;围绕国家主体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文明建设,建立负面清单,明确禁止类4门类8大类8中类8小类,限制类6门类14大类19中类20小类。切实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坚持决策从法,规范行权源头。严格遵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发《南江县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细则》,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依法决策。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县委、县政府组建专业法律顾问队伍,所有乡镇和县级部门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十二五”以来,县政府452项重大行政决策、107个规范性文件、734个重大合同(协议),全部经过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团审核把关,为依法决策提供了坚实的保障。2016年全县“两会”期间,社会各界代表普遍认为,“十二五”期间,是全县政府决策最科学、重复建设最少、城乡面貌变化最大、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

坚持严格执法,强化全程管控。严把执法人员资格审查、执法检查和行政复议“三大”关口,全面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从严审查持证人员的执法资格,凡不在行政执法岗位、未经培训考试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一律收回证件并公告注销。全年共收回注销38个行政执法证件,34人因不符合申领条件被退回。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强化行政执法案卷审查和评议工作。加强行政调解和复议,2016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3件,行政调解、案外和解9件,维持2件,确认违法1件,中止审理1件;涉及行政诉讼3件,全部胜诉。

坚持制度辅法,固化法治成果。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扎实推进制度“废改立”。凡中央和省、市已经废止的,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与现有制度规定内容相冲突的,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全部废止,共废止过时制度121项。按照专项性制度系统化、实体性制度程序化、原则性规定具体化的原则,修订完善制度36项。针对权力运行的“盲点”、 监督制约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热点”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类制度51多项。今年,我们还将对建国以来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同步开展“废改立”工作,既保障法规制度刚性落实,又降低制度性“门槛”。

坚持肃纪护法,维护法纪权威。坚持纪挺法前,既理顺纪法关系,又推动二者有机衔接。制定出台《南江县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协作配合办法》等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问题线索相互移送。2016年,全县司法机关读取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231条,行政执法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线索9条,司法机关立案侦查7件,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26件,党政纪处分12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

南江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按照国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作者系南江县委副书记、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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