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打造信用体系助力“四城”建设

陕西日报 2019-06-03 07:36 大字

本报记者王帅

近年来,宝鸡市不断将诚信建设向社会各领域延伸。诚信已成为宝鸡加快建设 “一带一路”上的国际化城市、装备制造业名城、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宜居宜业的幸福美丽城市的重要力量。

打造一系列“平台+ ”, 实现信用信息归集全覆盖

2017年5月,宝鸡市成立了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74个市级部门为成员单位,在宝鸡市发展改革委设立了市信用管理办公室和市联合征信中心;各县区也相继成立了信用管理机构,有力保障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据宝鸡市信用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志华介绍,宝鸡市先后出台多个制度性文件,部分成员单位也制定相关文件20多个,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这些顶层设计,使信用体系建设步入了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目前,宝鸡市已有579个部门接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共享总数量达391.8万条,信息报送总量在全省排名第4位。通过企业事中事后智慧监管云平台、宝鸡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宝鸡高新区信用与金融服务平台等一系列“平台+ ”的打造,宝鸡市初步实现信用信息归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为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2018年起,宝鸡市在金台区、凤县、陇县、岐山县4个县区开展信用建设示范镇、示范社区、示范村、示范行业的创建和评定,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宝鸡市委开展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性试点,待条件具备时申报创建全国信用示范城市。宝鸡市通过示范创建、先行先试,积极为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好经验、好做法。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在宝鸡市岐山县和渭滨区,当地法院对失信被执行人设置“失信彩铃”。“这使失信惩戒更加‘精准’。”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魏小明说,“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层次、有力度地对失信人员实施惩戒,现已累计对17310人依法实施限制消费措施,将10509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信用奖惩是目前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宝鸡市积极探索,加快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机制,真正做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据宝鸡市副市长刘荣贤介绍,在奖励方面,宝鸡市积极褒扬守信者,在出租车行业、旅游行业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在纳税方面推行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在食品药品行业实施量化等级管理;推行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涌现出宝鸡好人228人、陕西好人102人、中国好人72人。在惩戒方面,对失信市场主体项目备案、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评优评先、争取财政补助资金等方面进行了实质性约束,对“老赖”采取了限制高消费、限贷等惩戒措施,在全社会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同时,宝鸡市积极推行信用修复制度,受到惩戒的市场主体只要履行了法定义务,挽回了负面影响,作出了信用修复承诺,就可以恢复信用。截至目前,宝鸡市已经实施失信修复32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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