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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 宝鸡市验收组对该县相关工作进行初验

阳光报 2017-07-28 01:08 大字

阳光讯(记者 赵小康)7月25日至26日,由宝鸡市食安办副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云昉带队的市验收组一行8人莅临岐山县,对该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初步验收。

一到岐山,验收组立即召集会议,岐山县委副书记高清苗,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韩晓敏,县政府副县长鲍小凤出席会议,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宝鸡市食安办副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云昉讲话,他介绍了这次初验的目的意义、工作程序,并就验收迎检工作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岐山县政府副县长鲍小凤从“精心部署、夯实责任,完善机制、扎实整治,主动作为、攻坚克难,重视预警、强化风险,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强化督查、推动落实”等六个方面对岐山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了汇报。

25日下午至26日上午,验收组8人分为两个小组,不畏酷暑,分别深入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县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站、故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农产品质量监管站、蔡家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凤鸣市场及部分食品生产经营餐饮企业等16个点位进行了实地检查验收,并对创建工作资料进行详细地查阅打分。县委常委、统战部长韩晓敏,县政府副县长鲍小凤等领导及县食安办负责同志刘宗岐等陪同检查。

26日下午,验收组再次召集会议,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科科长吴新成通报反馈了检查验收情况,市食安办副主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云昉做重要讲话。他从“食品安全责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思路清晰、食品监管机制完善、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氛围浓厚”四个方面充分肯定了岐山县在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六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全面夯实基层基础。按照“四有两责”的要求,认真落实基层监管人员、经费及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监管能力;二是全力抓好食品“三小”整治、巩固和提升。对食品“三小”经营行为进行有效地引导和规范,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隐患;三是落实食品从业者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企业、经营者的法律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做好索证、索票等自律工作,把好食品安全源头关;四是切实抓好日常监管。突出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种养殖、生猪屠宰、食品生产加工餐饮等重点环节,粮油、面制品、肉制品、蔬菜、蛋奶等重点品种以及农贸市场,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市场准入和检验检测。积极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五是坚决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认真落实风险防范各项制度,加大夏季食品、高风险领域监管力度,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六是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大力宣传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让群众感受到创建带来的实实在在地变化,让群众对创建有获得感,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确保省级验收顺利通过。最后,县政府副县长鲍小凤做表态发言,鲍小凤表示,县委县政府将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以验收组反馈的问题为导向,进一步落实责任,扎实整治,加大宣传,严格督查,确保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为建设实力品位幸福岐山、打造最具幸福感城市做出更大地贡献。县委副书记高清苗出席会议,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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