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五旬男子游泳馆溺亡 事发时救生员未及时发现 家属要求游泳馆负全责

华商报 2017-06-05 04:02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丁瑜)近日,宝鸡市民邢先生向华商报反映,他的舅舅高某5月30日在宝鸡市游泳跳水馆游泳时发生溺亡,而事发时馆方工作人员未及时发现,错过抢救时机。当日,该馆工作人员称事情正在协商,不便接受采访。

邢先生向记者介绍,舅舅高某50余岁,是该游泳跳水馆的VIP会员。5月30日中午2时许,舅舅在这里游泳时溺亡,经查监控发现,溺亡过程没出现任何救援人员,从人漂在水上到被池内游泳的人发现,经过了6分钟,舅舅在送往医院过程中,已没了生命迹象。

邢先生说,如果救生员能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那么舅舅或许能及时获救,事发后家属找到跳水游泳馆讨要说法,馆方称高某的死亡馆方确实负有一定责任,但不是全部责任,所有只能按国家赔偿标准的一半进行赔付,对此家人和代理律师认为,游泳跳水馆安全管理不到位,是发生溺亡的主要原因,因此馆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当日,华商报记者多方联系,始终未能联系到宝鸡市游泳跳水馆负责人,工作人员称,事情正在协商,不便接受媒体采访。

近日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公安局高新分局马营派出所获悉,高某溺亡一事警方正在调查。

新闻推荐

宝鸡设3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服务点

华商报讯(记者张超)6月1日,华商报记者从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为了最大限度方便交通事故当事人,减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拥堵,宝鸡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分别在高新区、北环路、巨福路设立三处道路交通事故...

宝鸡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宝鸡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