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浇水车涉嫌“偷水”消防栓爆管 水柱喷起10米高
昨日下午,渭滨区川陕路和姜谭路交会路口,金台园林环卫处一浇水车违规在消防栓上取水,接头损坏后爆管,喷出的水柱有10米高华商报记者 张宝龙 摄
华商报讯(记者 张宝龙)昨日下午,渭滨区川陕路和姜谭路交会路口,金台园林环卫处一浇水车违规在消防栓上取水,接头损坏后爆管,喷出的水柱有10米高。水务公司表示,这是一种“偷水”行为,对方需承担损失并接受罚款。
金台园林环卫处浇水车工人说,5日下午4点多,他和另一名工人在金台区北环路给绿化带浇水,后来开车途经川陕路,就想在路边消防栓取水,没想到水管和消防栓的连接头突然坏了,造成了爆管。“当时我们急忙去关水闸,全身湿透也没关掉,随后修理工人赶到。”
市民刘师傅说,当时他在路边广场散步,突然看见有水柱喷出,大概有10米高,从开始喷水到供水抢修车来关掉水闸,大约有十几分钟时间。
宝鸡市创威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供水稽查队的工作人员说,近年来,自来水公司在全市各处安装了园林消防栓,这些消防栓是专供园林部门使用的,是装了水表计量收费的,但经常还是有园林部门用水车辆违规在其他消防栓上取水,这可以说是一种“偷水”行为。接下来要计算爆管的损失,由金台园林环卫处承担,而根据《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用水户盗用公共供水的,责令改正,补交水费,对单位可处三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截至发稿前,金台园林环卫处两名工人已经汇报单位领导,并去水务公司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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