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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是预付费燃气表 咋还欠费2194元中燃公司:该用户燃气表是“常通表”用气数据不一致

华商报 2015-03-12 08:03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张欣)宝鸡市渭滨区宝成社区的张师傅称,自己家里使用的是预付费式的燃气表,最近检查发现超用了1000多立方的天然气,被追缴近2200元的燃气费,他不明白是咋回事。

市民:正常用气咋会多1096立方米

3月7日下午2时许,华商报记者来到宝成社区。据张师傅介绍,他是从2000年开始使用天然气的,家里安装的是预付费式燃气表,需要先付费才能使用,此前一直正常使用,直到2015年2月25日,他突然接到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电话称,他家的燃气表计量有问题,说要更换新表。

燃气公司工作人员称,旧燃气表上显示使用燃气1936立方米,但购气记录只有840多立方米,欠了1096立方米,加上维护费,还需要补缴2194元才能继续正常使用。细心的张师傅将15年的购气发票都攒了下来,他查询自己的确是购买了840立方米天然气。

张师傅表示,燃气公司每隔几年都会派工作人员进行入户安全检查,其中就包括燃气表的检查,为什么之前都没有发现燃气表计量的问题?因为他也不知道燃气表什么时候坏的,十多年间,燃气涨价数次,现在统一按照目前1.98元/立方米的价格收取费用,显失公平。

中燃公司:超期使用燃气表变成“常通表”

3月9日,宝鸡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客服部于经理表示,张师傅家里的燃气表从2000年就开始使用,已经使用了15年。2015年1月、2月,公司稽查人员先后两次入户检查后,确认了张师傅家的燃气表存在故障,不用购气也能正常使用,就是俗称的“常通表”,实际用气量比他的购气量多出近1100立方米,因此需要补缴近2200元费用。

对于张师傅提出的疑问,于经理表示,以前检查都是抽检,工作人员入户检查有时并不能及时掌握计量是否准确。当用户发现自己家的燃气表存在故障后,应该及时给燃气公司报修,避免个人因此出现损失。正常的燃气表保修1年,使用期限在8年左右,超期服役的燃气表可能就会存在各种问题。

此外,当时补缴燃气费用按照1.98元/立方米收取是经过张师傅同意的,如果该用户确实能提供一些证据,关于费用的收取,也可以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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