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一民警有俩名字 一个上班用一个经商用
本报杨凌讯(记者张林)一名民警有两个名字,一个在公安局上班时用,一个用来在外经商。这名杨凌民警目前已被停职调查。
改名后入股房地产公司
“就是看他的民警身份,才提前三年预交了60多万元的房租。”昨日下午,杨凌的万先生说,2009年他与“黄科昌”认识,“当时他的身份是天成商场总经理,还有一个身份是杨凌示范区公安局民警,也正是这一身份,在天成商场门面房还没开建的情况下,2010年1月我和另外3人与其签订了门面房租赁合同,并将租金转入其名下账户。”万先生说,合同写明每间门面房每年3.6万元的租赁费,合同期限9年,其间不涨房租。“今年10月商场建成,有人将房租出到8.5万元一间,‘黄科昌\’竟毁约,将房子转租。”
记者在房屋租赁上看到,内容确如万先生所说,甲方是“宝鸡凤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万先生解释,天成商场都是“黄科昌”开发的。昨日,经记者调查,“黄科昌”确是杨凌示范区公安局一看守所民警,但据看守所民警介绍,“黄科昌”常年请病假并不在岗。
公安局的人都知道他叫“黄科昌”,却不知道他在外还有一个名字叫“黄明维”,经工商部门证实,他正是用“黄明维”这个名字出资600余万,入股其妻杨某注册的“杨凌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万先生提供的三张天成商场门面房租金收款收据上,一张盖着“宝鸡凤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财务专用章,两张盖着“杨凌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
已立案查处 停止民警职务
“民警黄科昌在担任民警职务期间,在外经商事实已经确认,目前对其做出了停止执行民警职务的处分,接受进一步调查。”昨日,杨凌示范区公安局纪委书记权小虎表示,虽然“黄科昌”在今年1月已将其名下股份全部转移到女儿名下,但之前入股经商办企业事实已确认,待调查结束后将按规定严厉查处。
对于“黄科昌”有两个名字,权小虎表示,经调查,“黄科昌”是其之前的名字,2007年12月其在派出所改了名字,经核实“黄科昌”和“黄明维”两个身份证号相同,并不存在两个身份证的说法。
对于其在外经商用“黄明维”一名,公安局并不知情,权小虎称,“黄科昌”可以说是其曾用名,可能改名后原来身份证未交回还在用,局里并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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