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时更应慎重
随着社会发展,中老年人的价值观念和老年婚姻观念开始更新,再婚群体也不断扩大。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1.2亿老年人,其中60岁以上丧偶老年人就达4500万,占到37%,这个数字还在不断扩大。
丧偶老人希望能够找到一个伴侣,说话时有人理解、呼应,过马路时手拉手,生病时有人嘘寒问暖……于是,许多老人选择再婚,以便安度晚年!
然而,老年人再婚时却碰到许多问题,离婚率高是老年人再婚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造成这种现象的因素可归纳为社会因素、子女因素和老年人自身因素。近年来,老年人再婚又离婚则更多地是体现在了婚前了解不够、择偶条件过高、再婚动机不纯等老年人自身问题上……
本报记者 韩焱
时间:2011年9月21日
地点:秦都区
冷战八年,这对老人友好分手
9月21日,秦都区法院借助案外人力量,依法成功调解了一起老年人离婚案件,为一对老人结束了8年冷战的婚姻,舒解了淤积在胸的多年怨气,得以安享晚年。
1993年9月,文望与沈丽经人介绍相识,1994年1月两个人登记结婚。二人均系二婚,婚后无子女,双方婚初关系尚好。
过了段时间,他们发现各自性格各异,无共同语言,不能融洽相处,于是在2003年8月开始了分居生活。
在双方分居8年后,文望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不可能再继续生活,于是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沈丽得知文望起诉后,对立情绪严重,拒绝应诉,对于法院工作人员拒而不见,致使送达工作困难重重。
承办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在与被告多次电话联系被拒后,给被告发送短信,阐明民法平等基本原则,使被告明白自己在法律地位上与原告平等;在适用法律时与原告平等;与原告平等受到法律保护等相关法律,化解了沈丽对“被告”的误解,最终出庭参加诉讼。
在法院调解的过程中,被告也承认双方已经分居8年多的事实,但她认为原告曾经受伤,是自己长期照顾才得以恢复,原告身体好了以后,不需要自己了,自己现在积劳成疾,对方却搬去自己儿子家,不愿照顾她,现在还要求离婚,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坚决不同意。
依据《婚姻法》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应准予离婚。但是一纸判决,只会增加被告的怨气,况且,被告已年过6旬,身体又不好,如何妥善处理该案成为承办法官的一道难题。
承办法官通过研究案件审理过程,一个现象浮现出来:被告每次来法院,都有几个老姐妹相陪,每每她们愤愤不平指责原告时,被告情绪极易激动。承办法官意识到,被告对这几个人十分信任,如能说服她们,由她们做被告的思想工作,更易化解矛盾。
于是,承办法官找被告的姐妹,认真讲解了《婚姻法》相关规定,就该案事实进行了理性地分析,使她们明白只有劝解朋友,排解她心中淤积已久的怨气,同意离婚才是对朋友最好的帮助。
最终,在法官及被告朋友的努力下,这对老人友好分手。(D)(3)
时间:2011年9月22日
地点:永寿县
光天化日抢羊只 多行不义终领刑
两人利用机动车辆流窜作案,抢劫羊只,不顾及他人安危,最终落入牢狱。9月22日上午,永寿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案件,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戚陈琪、王宗宗有期徒刑6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2月15日中午,被告人戚陈琪、王宗宗与小李(另案处理)及一个操外地口音的男子(另案处理)四人乘坐由小李驾驶的一辆黑色桑塔纳小轿车,从乾县窜至永寿伺机作案。
当四人行至永寿县仪井镇南曹德村老永店公路南十字处时,发现被害人刘拉拉放羊回家,于是,坐在小车前排副驾驶座位的被告人王宗宗故意和被害人刘拉拉答话,戚陈琪与操外地口音的男子趁机下车将被害人刘拉拉打倒在地,此时,王宗宗也下了车,三人用随车携带的绳子将被害人捆绑,并用毛巾堵嘴,随后将被害人的五只羊抓住,装入小车后备箱逃离现场。
被害人松绑后被路过现场的永寿县店头镇居民樊天海、孙连锁发现后送至永寿县人民医院。
2月16日,经诊断,被害人刘拉拉左手一节手指骨折;永寿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抢五只羊价值4600.00元。
永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戚陈琪、王宗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他人当场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价值4600元的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利用机动车辆,流窜作案,作案手段较为恶劣,危害较大,应从重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D)(3)
时间:2011年9月27日
地点:秦都区
业主:家中被盗拒缴物业费
法院: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2010年9月27日,秦都区法院审结了一起陕西京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吴某物业合同纠纷的案件。
吴某系市某商业住宅区业主,于2005年入住,该小区的物业公司系陕西京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西物业)。
京西物业多次向吴某索要2007年6月至2010年9月期间的物业费,吴某以家中被盗因物业公司未尽到安保义务为由拒绝缴纳。在双方产生巨大分歧,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京西物业将吴某诉至法院,要求吴某给付电费、暖气费、水费、物业管理费及滞纳金合计12948.89元。
据原告诉称,其于2007年9月起多次向吴某索要物业费均遭拒绝,至今已欠款共计12948.89元,无奈诉至法院请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被告辩称,自己与原告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不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并在诉讼中提出反诉,称京西物业工作人员未尽安保义务,导致自己家在2007年7月6日和2008年4月21日两次被盗,财务损失共计14072元,要求京西物业赔偿其财产损失14072元及精神损失3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及物业管理范围内供水、供电、供气等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起诉最终用户即业主缴纳费用,故对京西物业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吴某所提反诉,因未提交证据,无法确认京西物业与吴某未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且不能证明吴某家中被盗的事实和实际损失,以致吴某称其家中被盗因京西物业未尽安保义务缺乏事实基础,故不予支持。
法院最终支持了京西物业的诉讼请求,驳回了吴某的反诉请求。(D)(3)
时间:2011年9月26日
地点:乾县
“不是你们,我们这个家就完了”
9月26日上午,乾县法院大门前锣鼓喧天,鞭炮齐鸣,“蛟龙转鼓”吸引来了大批围观群众,乾县王村镇南索村村民刘志才向乾县法院办案法官周文送来了锦旗,并紧紧拉着周文的双手:“不是你们,我们这个家就完了”。
原来,4月1日,刘志才之子马省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陕D65380中型厢式货车沿宝鸡峡干渠水泥路由西向东行驶至梁村镇西阳坊村路段时,与由东向西行驶的董联飞驾驶的陕DQE956本田100型二轮摩托车相刮擦,致摩托车上的董联飞和王美掉入公路北干渠内,造成董联飞溺水死亡、摩托车后的王美当时从水中获救并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马省委驾肇事车逃离现场。乾县交警队通过事故认定书认定马省委负全部责任,马省委被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至乾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民事部分在交警队多次调解下,几经反复未能达成协议。
乾县法院受理后,民一庭的办案法官周文通过在交警队了解民事调解部分的情况后,分析出原告担心马省委无照驾驶加逃逸,恐怕得不到赔偿;被告担心民事部分赔偿后,刑事部分还要判实刑的情况。
针对当事人各方心态,办案法官制定了“分段调解”的方案:一方面对马省委及家属做工作,民事部分积极赔偿争取刑事从轻处理;另一方面向死者家属做工作,取得对马省委的谅解,致使先期达成马省委向原告赔偿10万元的协议,原告向马省委写了谅解书,致使马省委在刑事处理中得到判处缓刑。
之后,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又与保险公司达成了调解协议,使双方当事人都对处理结果感到非常满意。(D)(3)
时间:2011年9月28日
地点:秦都区
妻子婚前隐瞒病情 丈夫得知无法容忍
婚姻的基础是感情,而感情的基础是信任,夫妻之间一旦没有了信任,感情的堡垒就会瞬间坍塌。9月28日,秦都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妻子婚前隐瞒病情,丈夫起诉离婚案件。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解除了婚姻关系。
原告安勇与被告郭瑞经人介绍认识,相处3个月后确定恋爱关系并订婚。订婚前,原告要求双方一同体检,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脱拒绝。
为结婚,原告置办了家具家电并支付被告13000元彩礼,购买三金、手机、衣服等。2010年12月14日双方登记结婚。婚后,为要小孩,双方于2011年1月17日体检,体检时B超提示被告患肝硬化、乙肝已有多年。
原告认为被告婚前拒绝体检是为了隐瞒病情,产生信任危机。并且认为双方婚前了解少,感情基础差,又因被告刻意隐瞒重大病情,使两人本未建立起来的夫妻感情更是雪上加霜,无法共同生活,且根本没有任何和好的可能,2011年4月1日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索要彩礼、三金等。
庭审中,被告否认患病事实,主张夫妻感情未破裂,丈夫对自己是有感情的。原告当庭申请法院调取郭瑞住院病案。因为原告申请调取的病案涉及个人隐私,调取后,法院决定不公开进行质证,在证据面前,被告无奈,承认了自己患病的事实。
此案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双方自愿离婚,原告给予被告生活帮助金10000元。 (D)(3)
新闻推荐
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调研组来咸阳市 调研六盘山片区扶贫开发工作 严维佳陪同调研
本报讯(记者申谨源)4月13日,国务院扶贫办外资项目管理中心副主任曹洪民带领国务院扶贫办规划调研组一行9人来到咸阳市长武、永寿两县,重点对六盘山区涉及咸阳市长武、永寿两县发展的总体思路、战略定...
宝鸡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宝鸡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