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吃空饷”单位负责人被停职
本报宝鸡讯(记者程风)近日,有群众反映扶风县林业站李新奇在服刑期间,还领着单位工资,顿时引起社会各界关注。
经查,李新奇1999年4月已被免去副站长职务,后又因非法经营罪,于2014年8月被杨凌法院以无业人员身份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由于李新奇本人隐瞒真实身份,司法机关未能告知县林业站,使其服刑期间仍领取工资。2000年,因县级财政困难,该县对部分事业单位经费进行调控,县林业站时任领导班子研究让李新奇分流创收,但因其经营不善,产生大量债务,随后再次上班后,讨债人时常与其在单位发生争吵冲突,难以正常上班。2009年以来,县林业站三任领导分别和李新奇谈话,要求按有关人事制度规定进行申报处理,但李新奇以单位让他分流创收使其负债、家庭破裂为由,威胁单位领导,拒绝对他进行处理。时任领导因其家庭实际困难状况,也为保证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没有申报处理,2015年12月,县林业站停发其工资至今。据统计,从2013年11月至2015年11月期间,李新奇先后违规领取工资78826元。
针对反映的问题,该县责成县纪委、监察局成立调查组,对李新奇有关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李新奇已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县上责令县林业站全额追回违规领取的工资,县林业站党支部书记、站长均已停职接受调查。同时,县上将对有关涉事责任人按照党政纪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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