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本报讯(记者高宇吴铭)记者昨日获悉,陕西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交大队三级警长、一级警督王忠林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2月,王忠林在执行公务期间,驾驶警用车辆办理个人私事,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4月,王忠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凤翔县南指挥镇白家凹村村委会主任王永良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7年1月,王永良以购买办公用品为名,违规用公款购买物品作为春节福利发放给村干部,共计10000元。2017年3月,王永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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