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荣膺“国家生态县”称号 成为西北地区唯一获此殊荣县(区)
昨日,记者从凤县人民政府获悉,凤县荣膺“国家生态县”称号,这也是西北地区和陕西省首家获此殊荣国家生态县(区)。
近年来,凤县坚持“生态立县”战略,以国家生态县创建为抓手,确立了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交融、环境整治与生态保护并举的科学发展之路,大力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生态旅游,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全力打造美丽乡村,积极实施生态绿化造景,着力建设“秦岭花谷,美丽凤县”,走出了一条“青山变金山、活树变活钱、资源变资本”的多赢之路,全县9个镇全部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生态镇。
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凤县始终以生态环境大提升,发展环境大优化为目标,全力推进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城镇人均绿地面积达到36.4平方米,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和优于国家二级标准天数达到320天以上,森林覆盖率由2005年的75.8%提高到现在的79.8%,在全县形成了全覆盖、多层次、多样化的绿化景观体系。生态产业突破发展,全县有机、绿色、无公害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1万亩,花椒留存4500万株,建成了全国最大的林麝繁育基地和西北最大的梅花鹿养殖基地;生态旅游产业强势崛起,2015年全县接待游客345.1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0.2亿元。
据悉,凤县还将以此次成功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实施“蓝天工程、清水工程、绿地工程、绿色发展工程、清洁能源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生态屏障”等七大生态工程,为全县广大群众营造出更加优越的人居环境、生态环境。
通讯员何鹏本报记者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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