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第二批“两节”打假案例发布
为维护蚌埠市“两节”市场繁荣稳定,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假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一批涉及食品、药品以及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案件被查处,本报2月10日曝光了一批市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例。近日,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又有一批相关典型案例被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处罚。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销售假冒产品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某公司投诉举报称,蚌埠市一化妆品商行涉嫌销售其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接到投诉举报,2021年1月,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化妆品商行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其销售的标签标示生产企业为某公司“XXX护理剂”产品8瓶,经鉴定系假冒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规定,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随后执法人员对该产品依法予以扣押。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发布违法广告被处罚
近期,龙子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经“美团”APP搜索,发现某野生水产品销售店的宣传页面涉嫌违法,执法人员在对该水产品销售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面门头为“某野生水产”,展板宣传为“某野生水产品”。经调查,上述门头、展板和美团APP宣传页面均用于宣传该店提供的野生水产品,而其经营的水产品系当事人从某水产品合作社购进,并非野生水产品。广告为该水产品销售店委托他人制作,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对该水产品店处以罚款。
经营无标签预包装冷冻食品
今年1月份,禹会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督查中,在辖区一烤肉店检查发现,该店正在销售的冷冻鱼片外包装上无任何标签,执法人员依法对其销售的冷冻鱼片予以扣押。
随后,当事人吴某某到禹会区市场监管局接受询问调查,吴某某称冷冻鱼片是前一日从龙子湖区一水产批发部购进,并提供了进货票据及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但无法证明其店内无标签的冷冻鱼片是从该供货商购进。据此,市场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构成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其销售的24袋无标签冷冻鱼片被没收并被处以罚款。
医院违法使用压力容器
去年11月,五河县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对辖区内某医院消毒室进行检查,发现其为医疗器械消毒的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自2017年2月开始使用,至检查时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并且使用时间超过3年未定期检验也未对其使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进行检定校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责令该医院立即进行整改并依法对其进行罚款等处罚。
检测公司出具检验检测结果失实
今年1月份,固镇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辖区一检测公司开展资质认定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检验人员在去年5月份为某柴油车尾气排放检测时,未将采样探头插入汽车排气管,而是将采样探头放在汽车底盘下方的地面上,并出具了合格的《在用车加载减速法排气污染物检测报告》。
据此,执法人员认为该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失实。其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构成了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单位予以罚款等处罚。
某职业院校违法收费被处罚
今年1月份,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蚌埠市某职业院校涉嫌价格(收费)违法。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报后调查了解到,该院校截止2020年6月共代收教材款126.9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给教材供货商的教材款41.8万余元和未结算书费款83.8万余元,剩余代收教材款12.5万余元。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向该院校送达了《责令退款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退还非法收费款。但在规定期限到达后,仍有1381.08元代收教材款未能退还。该院校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将不能退还的代收教材款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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