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生态“让路” 护一池碧水 沱湖“蟹舫”月底前迁出
本报讯(记者杨露露)呵护沱湖生态,五河县又有新动作。12月8日,五河县水利局、五河县生态环境分局、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开展沱湖餐饮船舶专项整治的通告》,决定对沱湖自然保护区及沱湖迎水面餐饮船只予以取缔,还原湖泊区域自然生态环境。
根据通告,凡是在沱湖自然保护区及沱湖迎水面违法建筑从事餐饮经营的船只,于2020年12月31日前自行搬迁出沱湖。逾期未按要求办理的,由五河县水利、环保、市场、应急、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以沱湖大闸蟹为代表的水产品吸引着“老饕”们近距离打卡。2013年10月,为保护沱湖生态环境,五河县委、县政府启动实施沱湖退网还湖及渔民上岸工程,研究决定将湖中分散从事餐饮经营的渔家船只集中转移到沱湖东码头取土塘内经营,形成了现在的沱湖餐饮船区域。餐饮船区域形成后,采取了物理隔离、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餐厨垃圾日产日清等环保措施,并建立了沱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采访中,五河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餐饮船区域是退网还湖过程中为安置渔民就业形成的,能否继续保留,五河县委、县政府进行了慎重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条例》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安徽沱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中也没有明确能否在自然保护区试验区从事餐饮船经营。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本着保护优先原则,认为餐饮船继续保留可能存在污水偷排或者跑冒滴漏等现象,很难达到零排放,决定对餐饮船区域进行拆除并逐步恢复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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