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港口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蚌埠日报 2019-01-25 18:08 大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规定,五河县欣欣港口装卸有限公司的《港口经营许可证》(皖蚌港经证0022号,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8日)和五河县双赢港口经营有限公司《港口经营许可证》(皖蚌港经证0014号,有效期至2018年12月24日)有效期满,且未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现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蚌埠市港航管理局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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