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手机带娃”毁了孩子

淮河晨刊 2018-12-26 09:26 大字

现代社会,“手机带娃”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现象,特别是在农村地区,由于父母外出打工,孩子大多交由爷爷奶奶辈照看,老年人囿于精力,陪伴孩子的时间有限,于是,“给孩子一部手机”成了一些家庭的教育方式。对于自控能力差的未成年人而言,一旦迷上手机游戏,不仅浪费大量时间精力,还会花费长辈的积蓄,对于孩子的成长造成负面影响。

小学生玩游戏遭遇诈骗

13岁小杰还在上小学,平时跟随外公一起生活,最爱玩“绝地求生”游戏。在刷快手时,小杰认识了玩此游戏的高手——詹某。小杰关注了詹某的快手直播账户,以便观摩学习。2018年4月5日、4月13日两天,小杰看完詹某的直播后颇有心得,高兴之余给詹某打赏了价值1400元的礼物。这还只是个开始,小杰随后便掉进了詹某一个又一个骗局中。

“你想不想要回打赏的钱?”4月14日当晚,詹某主动私信小杰。詹某一再保证,钱可以退还给小杰。年幼的小杰对此不免心动。事实上,小杰的打赏金来自外公的微信账户,而外公的手机绑定了小杰舅舅的工资卡。孩子打赏时压根没有考虑后果,事后却有点害怕,詹某的出现对于小杰来说十分贴心。

另一方面,詹某取得小杰的信任后,接下来两天,他以退款需要交资金验证为由,诱骗小杰用微信多次向其转账,前后共计28500元。直到这时,小杰才隐隐察觉事情不对劲,恰好家人也发现了此事,遂带小杰报了警。

6月11日,19岁的主播詹某被抓获,退还了3万元赃款。五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证明消费者是未成年人是难点

“即使不涉及诈骗,13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监护人可以要回这笔钱。”安徽南山松律师事务所律师江涛表示,根据最新制定的《民法总则》部分,八岁以内的未成年人所处置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孩子的行为可以主张无效。八岁以上十四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期限,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所处置的民事行为是可撤销的行为,也就是说他的行为需要监护人的追认。如果监护人不予认可,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

江涛称,未成年人使用家长手机进行消费要求退费,是目前网络直播中的主要纠纷类型之一。在实际维权过程中,除了如何与主播、直播平台协商退回钱款之外,面临的最大困惑是怎么证明网络消费者是未成年人。在实践中,未成年人往往是用家长的手机、账号注册账号并进行打赏,根据民事诉讼举证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家长往往会面临举证难的问题。江涛建议,移动互联网时代,未成年人接触网络服务的门槛非常低,家长应该有针对性地加强孩子的风险教育,树立正确鲜明的价值导向。

沉溺网络危害极大

市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研究会会长吴松年表示,有别于市区学校“手机不进教室”的规定,一些农村父母由于长期在外打工,为了方便联系都会给孩子配备智能手机。长期身处“虚拟社会化”场所,现实与想像的界限极易变得模糊,对青少年的身体发育、认知发展以及心理健康都会造成影响。

“农村地区很多是祖辈带孩子,老年人精力有限,往往两个老年人看护好几个孩子,根本管不过来。丢给孩子一部手机,孩子就会变得很‘乖’,所以有了‘手机带娃’一说。”吴松年表示,未成年人由于自身辨识能力有限,容易沉迷于网络世界。要杜绝网络对孩子的影响,除了注重对孩子心理素质、意志品质的培养,家长应该尽量抽出时间带孩子走出家门,多参加一些体育活动和社交活动,让孩子时刻感受到家人的关爱和生活的兴趣点。

最后,吴松年强调,很多人认为网瘾的危害仅限于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影响,然而今年,世界卫生组织已明确将网络成瘾列入精神障碍目录,家长务必引起重视,“从这些年实际接触的例子来看,要戒掉网瘾,靠暴力和强制效果未必明显,通过培养孩子健康的生活习惯,慢慢消减网络对于孩子的吸引力,是一个值得尝试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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