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首份公益诉讼白皮书公布 三年督促查处伪劣食品5.4万千克
[摘要]三年督促查处伪劣食品5.4万千克
本报讯先后办理了四个“全国首例”公益诉讼案件;修复被损毁林地、耕地、湿地2028.9亩;督促查处伪劣食品 5.4 万千克……9月14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首份安徽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白皮书及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督促查处伪劣食品5.4万千克
据了解,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高检院在安徽等13个省区市开展为期两年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自试点开始的三年多来,安徽大力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三年来,全省检察机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程序和提起公益诉讼,共督促修复被损毁林地、耕地、湿地2028.9亩,挽回被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总案值8012.7万元,督促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物企业101家,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147万吨,督促收回被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4.4亿元,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2.3亿元,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5.4万千克、假药和走私药品3种。
创四个“全国首例”公益诉讼案件
安徽省检察机关先后办理了四个“全国首例”公益诉讼案件:全国第一例对市级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蚌埠市淮上区检察院诉蚌埠市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职责案;全国第一例对税务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合肥市蜀山区检察院诉合肥市国税局怠于履行职责案;全国第一例同时对两个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金寨县检察院诉金寨县商务和粮食局、金寨县财政局不依法履行职责案;全国第一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五河县检察院诉董守伟、董守亚涉嫌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受到了社会的关注和肯定。
检察公益诉讼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四个领域,今年5月1日英烈保护法正式实施后,公益诉讼范围增加了英烈保护领域。在目前安徽检察机关提起的225件公益诉讼案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有148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类有13件,国有财产保护类有29件,食品药品安全类有35件。
启动“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
近日,安徽省检察院决定,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这是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第一个专项监督活动。
本次专项活动,通过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强化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领域的法律监督力度,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作为,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
专项活动重点围绕四类场所:一是农贸市场及超市;二是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小饭桌、小超市、小商贩;三是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四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点监督上述场所是否存在生产、使用、加工、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行为;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否存在破坏水源生态的违法行为;监管部门是否存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的问题。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李后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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