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还保证金的公告
请交纳案件保证金到蚌埠市公安局的交款人李统付(男,34032
119460110015X)于2021年6月9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交款凭证到蚌埠市公安局淮上分局刑侦大队重案队(电话:0552-2075110)核对并退还保证金,逾期不退者视为自愿放弃,我局将全额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淮上分局刑警大队重案队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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